由中国网球协会主办,潇湘晨报社、湖南省网球协会联合承办,《网球》杂志社、口子酒业长沙分公司协办的2005中国业余网球公开大奖赛(首站)“口子窖杯”湖南公开赛即将开赛。现将竞赛规程公告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05年5月27日—5月29日
5月27日为选手训练日,5月28日、29日为正式比赛日。
二.竞赛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体育新城网球场
三、竞赛项目
比赛设青年组、常青组2个年龄组。
青年组设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4个项目。
成年组设男子双打、女子双打2个项目。
四、参赛资格
1.青年组、常青组参赛运动员年龄分别为:
青年组:18—40岁,1987年12月31日以前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成年组:41—60岁,1964年12月31日以前至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青年组双打比赛可以有一名运动员跨年龄组参赛。
其他项目比赛不得跨年龄组参赛。
2、 参赛选手不限国籍,不限地域。
3、 参赛选手必须是业余网球爱好者,专业网球运动员和退役专业网球运动员谢绝参赛。
中国内地参赛选手应为目前未在且未曾在中国网球协会注册,并且没有参加过国际、国内网球巡回赛或相同性质比赛者。
中国港、澳、台地区及外国籍参赛选手应为未参加过ITF、ATP、WTA各级别赛事者。因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舞弊参赛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参赛运动员个人自行承担。
4、选手必须经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比赛。否则比赛出现问题,大会概不负责。
5、获得分站赛各项目前3名(对)的选手具有参加总决赛资格。
五、报名细则
1、报名截止日期:2005年5月25日(如参赛人数达到限额,组委会有权提前终止报名)
2、报名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神农大酒店1628房
3、报名电话: 北京010-65031761/2/3转31
长沙0731-5218888转1628
4、报名办法:参赛选手可直接到组委会报名,填写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费。或可通过电话预约报名,省内选手须在预约后7日内到组委会确认报名,省外选手须在5月25、26日抵达长沙后确认报名。
5、报名费:参赛选手每参加一项比赛交纳报名费50元,兼项为100元,报名费应在赛前一次性交齐,一经抽签不再退费。
6、竞赛报到日期:2005年5月25、26日
7、竞赛报到地点:长沙市和一大酒店
六、竞赛办法
比赛分2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同名次淘汰赛。
比赛采用8局先胜制,局数7—7时应净胜2局,8—8时采用决胜局(12分7胜)决定胜负。运动员遇有连场,可休息30分钟。
循环赛的名次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如2人(对)相同,则按相互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3人(对)或3人(对)以上得分相同,则按净剩局、分多少决定。如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七、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八、抽签办法
按中国网球协会公布的最新积分设立种子。每小组种子的人数由各赛区掌握。
九、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赛事监督、裁判长由中国网球协会指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裁判员应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公平、公正,能胜任裁判工作。
赛事监督和裁判长有权检查参赛运动员的有效证件。
十、对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的处罚
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给予三级罚分(警告、罚分、罚局)的处罚。
十一、申诉
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向大会写出书面材料申诉,同时交纳500元申诉费,大会方可受理申诉进行核查,否则不予受理。申诉成功,申诉费退还;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运动员资格问题进行举报的截止时间为分组循环赛结束时。
十二、参赛费用
1、参加本站比赛选手自行负担食宿、交通费用。(承办单位与和一大酒店达成协议,对参赛选手住宿予以优惠)。
2、总决赛阶段
参加总决赛选手自行负担交通费用,承办单位负担食宿费用。
十三、奖品、奖金和积分
1、 本站比赛各组前8名(对)选手获得名次证书。如一个项目选手少于10名则奖励前6名,少于8名的奖励前4名。
2、本站比赛的各项比赛前4名(对)选手获得奖品;各项比赛前3名(对)选手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各项比赛的第一名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奖杯。
3、本站比赛不设奖金;总决赛设总奖金50万元人民币。
4、获得奖品、奖金的选手个人所得税自理。
5、本站比赛参赛选手可以获得积分,积分见下表,
冠军 亚军 3-4名 5-8名 9-16名
单打 100 70 50 30 10
双打 50 40 30 20 10
本站赛比赛结束后,将比赛成绩、名次、积分上报中国网球协会。
6、总决赛参赛选手积分数由中国网球协会另行规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网球协会。
2005中国业余网球公开大奖赛(首站)
“口子窖杯”湖南公开赛组委会
200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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