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讯:NBA于2004年7月14日公布了2004-05赛季的球队薪金上限,本赛季NBA球队薪金上限(工资帽)的价码是4387万美元,与原先媒体预测的4390万美元非常接近,这个上限比上个赛季略有高出,上个赛季的球队薪金上限是4384万美元。本季NBA球队薪金上限是经过NBA高层与球员工会的劳资协议后确定出来的。
球队薪金上限从1997-98赛季的2690万美元飙涨到本季的4387万美元,创下1994年设立球队薪金上限规定以来的新高纪录。由于当前NBA球员薪金及篮球相关收益,已从1997-98赛季的10亿美元攀升到2003-04赛季的15亿7300万美元,增长幅度高达57%,球队的球队薪金上限也因此出现大幅变动。另外,除了球队薪金上限外,每支球队还有球队薪金下限,这项数据是球队薪金上限的75%,因此本季的球队薪金下限为3290万美元。不过,本季才加盟NBA的新球队夏洛特山猫,球队薪金上、下限都只有其他球队的三分之二,因此他们本季的球队薪金上限为2925万美元、薪金下限为2194万美元。
另外,2004-05赛季奢侈税的起跑线定在5500万美元,也就是说凡是超出5500万美元的薪水支出,球队每支付给球员1美元就需要支付同样的1美元给联盟办公室。
工资帽(Salarycap)
“工资帽”的出处是根据NBA前一年的总收入,然后取这个总收入的48%作为NBA球队花钱的资本。再拿这个48%后的收入除以NBA一共的29支球队,得出的平均数就是当年的“工资帽”。球队花在球员身上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这个数字。
这个48%有他的道理,因为球队招兵买马要花钱,但是俱乐部其他员工、官方联盟的支出也要钱,经过历年的统计,认为48%的钱花在球员身上是适当和合理的。48%既尊重了球员作为NBA最大资本应得到的尊重,也给予了适当的限制。道理很简单,如果没有这个工资帽,那NBA可就乱了套,有钱的老板可以开出天价,哄抬市场,势必造成NBA“物价市场”的混乱,形成垄断现象。
不过,考虑到自由竞争的特性,这个“工资帽”并不是什么硬帽子,在一定状况下,球队可以超过这个数目。NBA2000年的“工资帽”数目是3550万美元,此后就一直在逐年上升。(孔孟飞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