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3日电(记者周欣) 23日,清华大学跳水队状告出走队员家长的案件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清华跳水队就7名队员注册向体育总局竞体司申诉的结果也于近日揭晓。清华跳水队总教练于芬表示接受裁决结果,并说:“这是一个双赢甚至多赢的裁决!为了中国跳水,所有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
体育总局的批复内容包括,张文婷等七名运动员在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办理的代表资格注册有效。对清华大学以队员的注册协议存有虚假行为而提出的对张文婷等五人注册手续由清华另行办理的要求,因证据不足不予受理。由于福建、重庆体育局已同意放弃04-05年度注册代表资格的杨礼光、施庭懋和董贞扬,游泳中心可为这三人代表清华大学办理05年注册手续,但因错过04年度正常注册时间,以上五人无法参加今年的全运会。
于芬表示:“总局的裁决很客观公正,照顾到了各方面的利益,也调动了各方面的力量和积极性。作为总局,不可能满足清华的所有要求和主张,我们也不期望如此。但我们还是得到了申诉的目的,取得了一部分的胜利,争取到了生存空间。”
尽管不能参加全运会,杨礼光、施庭懋和董贞扬还是回到了熟悉的清华大学跳水队训练馆,继续埋头训练。于芬说:“很遗憾,今年的比赛他们不能参加了,但是毕竟回来了三个人,他们的年纪还小,13、14岁,以后还有机会。”
“总局竞体司对清华的申诉是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的,历经两个多月,多次找我们和游泳中心了解情况。毕竟大家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中国跳水。”
至于申诉中涉及的广东选手何姿以及安徽选手周吕鑫,总局竞体司指出,清华大学可与广东省体育局、安徽省体育局依据所签订的协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们申诉的结果并不是要争谁对谁错,而是为了不辜负孩子的努力,不影响他们的前途。”
于芬认为,清华跳水队是中国跳水的有力支持,都是利用举国体制的优势培养为国争光的运动员,只不过清华队员更注重文化学习。“对运动员来说,我们也是希望能够得到双赢和多赢,那就是实现学业和跳水两不误。我们也是在为以后的体育发展摸索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