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陈雄报道 “是我It's me!” 约什·史密斯用右手大拇指指着胸膛坚决地说道,自信写满在他那张20岁,还有些babyfat的脸上。就在10分钟之前,“明年扣篮冠军会是谁”这个问题刚刚被抛给四年前的扣篮王戴斯蒙德·梅森,“不知道,那要明年才能知道。”28岁的梅森巧妙地回避了这个问题。这,就是20岁和28岁的区别,年少、轻狂的史密斯……
昨日上午的训练营,史密斯很卖力地为小球员做着示范,“要这样,注意脚步移动。”细节向来是美国人最注重的,然而由于语言交流障碍,有些中国小球员看得懂史密斯的步伐,却听不懂他在说什么,“来,帮我翻译一下,”史密斯“抓”过一个阿迪达斯的工作者,边“张牙舞爪”的示范,边让他翻译给小球员听。“没有关系,慢慢来,动作不要僵硬。”史密斯笑了,右脸颊露出一个浅浅的酒窝,其实,他就是一个孩子。
这是史密斯第一次来中国,他带来了爸爸,训练营的时候,老史密斯就在一旁拿着相机给儿子拍照,“他给我们的家庭带来了欢笑。”在7个孩子中,史密斯显然很受父亲宠爱。去年夏天,史密斯被老鹰队选中,在新秀赛季中,史密斯出场74次,平均每场得到9.7分和6.2个篮板,史密斯觉得还过得去,然而说起总冠军戒指时,他憨憨地摇了摇头,低沉着说,“明年肯定拿不到,因为我和我的队友都太年轻。”
“我总希望手指上有些什么。”幸好,他现在有了一个扣篮王的光环。2月的丹佛,史密斯套上老鹰队31号球衣,“人类电影精华”多米尼克·威尔金斯在史密斯身上“重生”,15年前的那一幕重现,“是我的朋友和教练建议我这样去做。”想起那次扣篮,史密斯兴奋无比,“你知道,和我竞争的人中有斯塔德迈尔,我很庆幸赢得冠军。”
不过,威尔金斯并非史密斯最喜欢的球员,他喜欢的是麦迪和加内特,“硬要挑一个,我选T-MAC,”史密斯说,“因为他不自私,能够为队友传球,又能自己投篮,他很全面,我希望自己像他这样厉害。”
“4年内,我会为自己的手上戴上荣誉……”竖起4根手指,史密斯依旧轻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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