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姚国繁)辽足近期迎来的都是喜事,但昨天辽足得到了一个不好的消息。国家奥体中心将辽足俱乐部告上法庭,理由是拖欠租金和违约金共计257万元。
在奥体中心上告辽足的理由中,奥体方面认为,“辽足曾于2003年将北京作为中国足球甲A联赛的主赛场,故于2002年2月21日与原告签订了一份《体育场租用合同书》,合同中约定,租期为3年,即2002年至2004年底,若辽足提前撤离解除合同,要按场租和场数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奥体中心损失。2003年5月辽足提前撤离场地。针对辽足的违约行为,奥体中心多次与辽足进行协商,但至今仍未履行承诺。”目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就此,昨晚记者采访到了辽足俱乐部副总黄祖钢,“我们现在的工作重心都放在了与赵本山的新闻发布会上,等合作的事情全部落实之后我们会处理好这件事。我想,等我们与奥体中心沟通之后,这件事会得到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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