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天生爱做梦,尤其是做白日梦。梦是另一个国度,那原本应该属于夜晚。但是能在白天,眼前浮现出梦境的人,应该是幸福的(当然,我说的不是妄想症,也不是《大腕》中精神病院的那种情况。)。因为在被现实压得喘不过气的白天,偶尔出现的白日梦将我们从压力中抽离出来,在忙碌中得到片刻喘息。然后欣喜的发现,麻木的我们原来还有做梦的能力。痴人说梦不是可耻的,不是只有少女才有做梦的权利,况且梦原本就是用来实现的东西。
最近,我目睹了一场送行。在中国的女运动员当中,还没有谁拥有过这样的一场送行。类似婚礼的热闹场面中,隋菲菲“嫁入豪门”——远赴美国加入WNBA。一个认识菲菲多年的朋友告诉我,今天菲菲的梦终于圆了。
我相信,因为和菲菲同龄的我,也是做着白日梦长大的。
青春期那会,我有句口头禅:我有个梦想……当然,有时候我的梦想简单的可怜,可能只是一客绿茶冰淇淋。
初中时,有一天,当有一个梳着小辫子的叫巴乔的漂亮叔叔把一个听说很重要的球踢的比门框稍微高了一点,之后他就双手掩面,我不知道他哭了没有,反正很多人当时就哭了。不巧被我从电视里看到,于是我知道了,足球比芥末更容易催生眼泪。于是,我便产生了一个想法,去看一场真正的足球。
后来我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来到北京,因为听说这里有一个叫高峰的人,踢球快赶上巴乔叔叔那么好了。我在工体看他踢了一场球,因为他进球了,所以我固执的认为他比巴乔叔叔踢的好。所以我想和他合影,可是我坐的位置距离他几乎有十万八千里,而且有很多人和我坐在一起。这太难了!但是在球门后面有一些人可以走进他,我打听到他们是足球记者。他们看球不仅不用买票,还有人给他们发工资!我当时脑海中就浮现出自己站在球场边,叫住高峰,不仅跟他合影还跟他聊天的情景。于是,我又有了目标。
再后来我来北京学习新闻时,高峰已经转会了,所以我至今也没跟他照成像。但是我并不遗憾,因为我经常在电视足球节目里看到他,而那个总播足球的节目叫《足球之夜》。所以 当同学问我毕业后想去哪里工作时,我毫不犹豫的说:《足球之夜》。同学说:真羡慕你,又做白日梦。
再再后来,我不仅去了《足球之夜》,还跳槽了。但那全怪中国队打进了世界杯,而在《足球之夜》,是轮不到一个还在做梦的小丫头去采访世界杯的。可是,我一想到不能在现场看中国队的第一场世界杯比赛,就觉得抱憾终生。于是当另一家电视台在世界杯前3个月来挖我时,我毫不犹豫的跳了。我没有谈工资待遇,我提的唯一条件就是去采访世界杯。于是我就去成了韩国,还在国家队输光了回家时在摄象机前哭了一鼻子。那一年,我21岁。据不完全统计,是当时采访世界杯最年轻的记者。
后来的后来,当2004年欧锦赛我坐在演播室里成了脱口秀节目的主播时,我想起了2000年欧锦赛我在《足球之夜》的导播室里看张斌主持欧锦赛节目时做的那个地道的白日梦——我看到我也在聚光灯密布的演播室里,在镜头前说着我对欧锦赛的看法。回忆起这个情节时我真正感觉到幸福。不是因为我占据了主播的位子,而是我的白日梦终于成真了。
很多后来之后,我看到另一个和我一样把白日梦变成了现实的女孩脸上幸福的笑容。那一刻,我知道她有多幸福,因为我知道她这一刻的幸福需要多少努力去铺垫。我知道她一直在学英语,为了她梦中的那个情景。她还学钢琴,她还彬彬有理,如果她不这么全方位的打磨自己,就不可能在那个梦想的国度中如鱼得水。而当她做好了一切的准备,她只需要再招呼一声:梦想,来吧!于是,一切都水到渠成。
白日梦成真的最高境界就是水到渠成的那种自然。今天《竞赛画报》挥泪大派送——“白日梦宝典”:
第一,不要迟疑,有梦就去做吧!“梦”首先是用来“做”的,然后才是用来“实现”的。切记,过程不能颠倒,只有先“做”了,才能“实现”。
第二,不要满足,白日梦不是一次性的,可以反复使用。如果你比别人的梦想多,那辛苦一定比别人多,但幸福也一定是成倍增长的。划算!
第三,不要怀疑,你有做梦的能力,也有做梦的权利,哪怕你已七老八十。(王亚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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