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的肖像权被中国的一家企业侵犯了,而且据我们所知,这还是全球首个侵犯乔丹肖像权的事件。世界明星体育经纪公司的执行董事李诚志教授最后说不排除最终采取采取法律形式解决问题。
药商面临天价索赔
关于乔丹和其经纪公司SFX会对此事有什么进一步的行动,记者采访了世纪明星体育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刘岩。刘岩表示:“乔丹和SFX已经知道这件事,而且我们翻译好的录像资料他们也看过了,将肯定会以法律的手段解决。但是目前我们担心的是由于对方公司并不规范,而且打的还是擦边球,当SFX要求巨额赔偿时,他们会突然宣告倒闭或者破产。”
“上周SFX已经将事情交给公司的法律总裁,但是由于他对中国的事务不是很了解,所以他还要同负责中国事务的总裁进行联系,然后他会给出一个意见,SFX高层根据他的意见进行讨论,最后再把讨论的结果告诉我们。所以从他们知道到采取行动,时间上可能会长一点,而一旦作出决定,那肯定是会通过法律途径。”
“但是我们还有一个担心,”刘岩对事情的进一步发展表示了一定的忧虑,“SFX目前的业务还没有渗透到中国,他们对中国的法律也不是很了解;而且目前中国保健品市场的制度还不是很完备,像这样的公司如果你真的罚它的话,它很可能会倒闭,这是一个很让人挠头的事情。我们会及时地把这些现实情况跟SFX沟通,提醒他们注意这一点。”
案由:15秒电视“促销”
记者首先在哈佛代高乐的经销商——湖北新东科药业有限公司的网站上找到了哈佛代高乐的介绍。不过记者并没有在产品包装上找到乔丹的名称或者能够明显地证明这三个剪影是乔丹的证据。
李诚志说,“在他们的广告中,乔丹的形象被大量应用,大概有15秒,而且在广告中他们还利用旁白替乔丹‘现身说法’:飞人乔丹在一次采访中说,‘篮球是我的生命,我感谢上帝给了我足够的身高,但我还是很羡慕现在的年轻人,因为他们可以拥有哈佛代高乐,如果我能够再年轻一次的话,我想我会飞得更高,代高乐让你长得更高。’所以现在问题就出现了,从广告上来看,乔丹完全是以该产品的代言人的形象出现。”
乔丹:代言美国本土产品
“去年7月16日,SFX正式授权我公司全权处理该公司旗下除乔丹之外所有签约球员在华的商务推广,包括形象代言、广告以及出席企业促销公关活动等业务。为什么乔丹除外呢?在前期的谈判过程中我们第一个提出来要做的就是乔丹,但是对方说乔丹是不会给中国企业做代言的,因为乔丹只代言美国企业形象,所以目前乔丹所做的16个品牌里没有一家外国公司,他没有做过日本或者德国的产品广告,乔丹所代言的全都是美国本土产品。”说到这里,李诚志教授给记者看了世纪明星体育公司和SFX体育集团的往来信函,其中的确明确标出了“乔丹除外”的字眼。
药商:乔丹吃过这个药
昨天上午,记者以咨询者的身份给哈佛代高乐的经销公司湖北新东科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联系,接电话的是一位姓何的工作人员。为了消除记者对该产品的疑惑,该工作人员直接告诉记者:乔丹就是哈佛代高乐的代言人,甚至还亲自服用过该产品。
刚开始改工作人员态度非常热情,先是询问了记者的身体情况,然后解释说该产品是针对身材矮小的人士推出的特效药,所有16岁到27岁的被身高问题困扰的人都可以使用,而且见效非常快。随后记者稍稍表示了一下对哈佛代高乐的怀疑,该工作人员立刻解释说:“你放心好了,我们的产品是由美国哈佛大学的一位教授发明的,当然值得信赖。而且你也看到了我们的广告,乔丹是代言人,他是自己吃了这个药才会做这个广告的。”(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