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蒙特利尔7月22日电(记者周欣、张薇)国际泳联日前结束了技术委员会代表大会,对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和公开水域五个大项目的规则分别进行了修改。“变脸”后的新规则将于60天后生效。
其中,对于游泳项目的最大改变是允许蛙泳选手在出发和转身后,在水下进行一次蝶泳腿和一次蛙泳腿,然后露出水面进行正常的蛙泳动作。此举解决了游泳界内人士争论了多年的问题,众多蛙泳和混合泳选手会因此而高呼“万岁”。
以前的规则要求,蛙泳中不能出现蝶泳腿的动作,否则将视为犯规。然而,由于出发和转身后蛙泳技术动作的特征使然,很容易让站在岸上执法的裁判“错判、误判”冤枉好人。从1978年柏林世锦赛到去年的雅典奥运会上,几乎每次比赛都有人因此“蒙冤”。
中国蛙女齐晖在雅典奥运会的女子100米蛙泳决赛中被判转身犯规,只能在伙伴罗雪娟的金牌映照下黯然离开赛场。而她的说法是,自己是蛙泳主项,向来特别注意动作的规范性,绝对是裁判的判罚尺度有误。
罗雪娟的教练张亚东说:“刚听说有这么回事,但还没有见到正式通知。规则怎么改,我们就怎么适应呗。如果要真的是允许在出发和转身后打蝶泳腿的话,那么世界纪录的成绩可能会由此上一个台阶。”
“金牌王”菲尔普斯的教练鲍曼很高兴:“这真是个好消息,迈克尔(菲尔普斯)在混合泳中的蛙泳成绩也许会因此提高,他的蝶泳、仰泳和自由泳能力都是‘上帝制造’的,唯有蛙泳是‘凡胎俗骨’!这样他的混合泳成绩也会再提高!”
罗雪娟的劲敌、美国蛙女柯克对此有点将信将疑:“是吗,我还不了解是怎么回事呢?!要是那样的话可是好事,以后我们再也不用担心因为蝶泳腿而被判犯规了!”
除了蛙泳选手的“福音”外,仰泳选手在出发时也可以全身露出水面了,包括脚趾,这样可以更好地发力。以前的规则是运动员的脚一定要在水下。(完)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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