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计划,刘翔和孙海平本该在昨天上午随中国田径队第二批启程的大部队飞赴芬兰参加世锦赛,然而,他们“失约”了。滞留北京的刘翔并没有出现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可是,他的代理人却在那里代表刘翔进行着另外一场角逐:刘翔肖像权官司二审开始公开审理……
世锦赛前刘翔肖像权案二审开庭
晨报讯著名田径运动员刘翔不服《精品购物指南》(以下简称《精品》)报社等三家单位“侵犯”其肖像权案一审判决后进行上诉,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这一上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刘翔肖像权案已经于2005年5月25日做出一审判决,原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精品》报社获得刘翔在奥运赛场形象的图片来源合法、使用其肖像属合理使用,以及并非用于广告为由,驳回了诉讼请求。
上诉一方以原审判认定事实错误,且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提起上诉。4日双方律师进行法庭陈述后,回答了法官提问,并进行了质证和总结陈词,总过程历时近3个小时。庭审结束前,刘翔委托的代理人和《精品》报社表示同意调解,但中友百货一方拒绝。
这一案件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精品》在总1003期封面使用刘翔肖像权是否属于合理使用,以及同封面的中友百货广告是否有关联性。上诉方同时出示了12份新证据,分别是《精品》其他期的封面(认为同总1003期有区别)、委托一家网站在网上进行的民意调查等。
上诉方由2名律师代表刘翔出庭,而被诉方则由4名律师分别代表:《精品》报社、北京精品卓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友百货出庭。
刘翔代理律师称,他们是受刘翔本人全权委托,二审开庭前一天曾与刘翔联系,但刘翔并未参与具体调查举证。他还表示,二审结果可能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宣布。是否进行庭外和解将由法庭进行协调。
刘翔:我不会在乎审判结果
晨报讯一审判决恰好是刘翔在日本大阪比赛的前一天,这次又是赴世锦赛前的一天,这种安排就好像是一种巧合。不过刘翔表示,他对审判结果无所谓,一切都由律师打理,自己的主要目标还是在世锦赛上跑出好成绩,原本也没有过多关心这个官司。
刘翔和孙海平均表示,无论怎样,官司都不会对他们的训练和比赛产生影响,“很多事情不是我们自己能左右的,而且无论什么时间开庭,我们也都不会出庭的。”刘翔说。
尽管没有走成,但是昨天全天孙海平都没有安排什么训练,刘翔也正好收拾收拾东西,以休息为主。对于本次世锦赛,刘翔表情轻松地说:“世锦赛是今年最重要的一项大赛,我们自然会全力以赴。”而孙海平则介绍说,最近并没有进行专门的全程内部测试,但2日上午进行了技术和节奏训练,从状态来看,刘翔相当不错,基本接近奥运会前的水平,如果正常发挥,应该能够跑进13秒。
孙海平:推迟行程不为官司
晨报讯刘翔和教练孙海平已经决定将行程推后一天,也就是改在5日上午赶赴赫尔辛基准备即将开始的世锦赛。不过孙海平告诉记者:“推迟行程并不是因为官司。”
孙海平告诉记者:“这主要是因为去的人很多,机票非常紧张,因此临时决定把行程拖后一天。”据悉,田径队其他计划第二批出发的运动员和教练仍在昨天上午准时启程。但4日商务舱的票已经没有了,考虑到如果乘坐经济舱,可能会引起“翔迷”们的热烈追逐,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中心还是决定让刘翔乘坐商务舱。这样刘翔只能选择5日走了,同机的还有女队员冯云。
巧的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在昨天上午开庭审理刘翔的肖像权官司,但孙海平说:“是4日开庭吗?我不知道,我根本就不清楚官司哪天开庭。官司已经全权委托田协了,我和刘翔现在只关心训练和比赛,我们推迟一天行程跟官司毫无关系。”由于刘翔官司一审败诉,因此二审到底能否胜诉现在还是一个悬念,但孙海平拒绝谈论官司能否胜诉。他说:“现在实在太忙了,根本就没时间顾得上官司的事情,对此我不想发表意见。”
《精品》:刘翔缺乏新闻常识
晨报讯刘翔的代理人在昨天的二审中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说法:《精品购物指南》报社不是新闻媒体,不具有新闻报道权,所以采用刘翔的照片就不是新闻报道,而是广告经营行为。
但是,《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的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国家出版署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报纸出版许可证》,并表示,持有此证,即是依法享有新闻报道权的新闻媒体单位,只不过依其定位划分为时政类报纸、财经类报纸、娱乐类报纸、都市生活类报纸。《精品购物指南》报社认为,该报社依法享有新闻报道权,正当的新闻报道行为依法受法律保护。
刘翔还在上诉中指称《精品购物指南》报社在采用其照片的《影响2004千期专刊》中只有4个版与奥运有关,只有1个版面与刘翔有关。对此,《精品购物指南》报社代理人遗憾地表示,刘翔连最起码的报纸编辑出版都不懂,《影响2004千期专刊》涉及各行各业,不是奥运专刊,更不是刘翔个人的专刊。
刘翔律师:要钱非主要目的
晨报讯 刘翔代理律师郑英华在4日二审开庭审理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起诉和上诉的目的不是为了索要125万元的赔偿金。
郑英华在二审庭审后强调:“索要赔偿金不是目的。”他说,他们首先是要表明,《精品》在总第1003期首页使用刘翔肖像并将其同中友百货广告放在一起并未征得刘翔同意,刘翔并没有为中友百货做广告。尽管一审驳回了刘翔的诉讼请求,但这一事实已经获得承认。
其次,刘翔此案虽属个案,但因我国有关肖像权纠纷的法律规定粗略,刘翔又是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公众人物,因此本案的审理和判决将对类似案件有指导意义。刘翔一方希望通过上诉争取公平的判决,也希望借此警示一些肆意侵犯他人肖像权的不法行为。
他还说,刘翔起诉时提出的125万元赔偿,其中25万元是精神损害赔偿,另外100万元是作为刘翔肖像权的使用费,其依据是刘翔作为奥运明星在事件发生时期(2004年)的商业价值,也参考了其他知名人物在类似行为中的身价,总的来说可视为“刘翔对自身商业价值的认定”。
锁定世锦赛五冠王霸业约翰逊:全力阻击刘翔
晨报讯刘翔身陷官司之中,他的世锦赛对手则更希望让他输在跑道上。四届世锦赛冠军阿兰·约翰逊的目标不仅是拿下第五个世界冠军头衔,而且要阻止刘翔成为奥运和世锦赛双料冠军。
不过他们两人目前都不在自己的最巅峰状态。约翰逊本赛季饱受伤病困扰,而刘翔一直没能找回雅典奥运会上平世界纪录夺金的出色状态。虽然已经34岁,约翰逊依然坚持他能跑到2008年北京奥运,而成为第一位五夺世锦赛冠军的运动员就成为他迈向北京的第一步,“比赛会非常艰苦,但是我的目标就是在赫尔辛基第五次成为世锦赛冠军,我渴望能够超越前辈,成为世锦赛第一人。”约翰逊说。
斗志依然旺盛,但约翰逊也承认任务艰巨:“走出奥运失利的阴影非常困难,尤其当我看到刘翔在决赛中取得的成绩,不过我想如果我们能同时出现在决赛中,例如这次赫尔辛基,我们有机会让110米栏的成绩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当然最终获胜者会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