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刘翔肖像权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开庭进行二审。
上诉一方以原审判认定事实错误,且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提起上诉。昨天双方律师进行法庭陈述后,回答了法官提问,并进行了质证和总结陈词,总过程历时近3个小时。庭审结束前,刘翔委托的代理人和精品报社表示同意调解,但中友百货一方拒绝。
刘翔正在备战即将开幕的田径世锦赛,没有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