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志毅加盟澎马流浪,早晚都得过中邦这一关,而他前天晚上从香港回来,主要就是解决与中邦解约的后续问题,以便顺利拿到“转会权”。
中邦俱乐部董事长高立平昨天在得知此消息后表示:“首先,我要明确的是,不管其他渠道怎么说,我们俱乐部目前还没有收到香港方面任何的正式通知或者文件,所以现在情况很难说。”
“7月31日,他没有来预备队报到,合同就自动解除了,他现在是自由之身,可以去任何地方。”高立平表示,“如果想继续踢球,那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先到中邦办理相关的手续,而且,转会费不应是他个人来谈,而是流浪俱乐部出面来和我们谈。”
根据足协制定的转会规则,球员即使与原球队解除合同,在加盟新球队前,仍然必须与原俱乐部办理转会手续,否则只有在30个月之后才能成为真正的“自由身”,不受原来球队的限制。如果退役做教练,则不受限制。
正是这一纸规定,使还想再踢两年球的范志毅,不得不与中邦再打一次交道。“他去做教练那也是他的自由,我们不管,但是如果要做球员兼教练,就得办转会手续。中邦俱乐部有可能根据他的态度,决定怎么操作。”高立平表示,“我们也有权力拒绝,一切看范志毅的态度。” (早报记者 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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