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玮)范志毅希望在香港澎马流浪队结束自己的职业足球生涯,但事情可能并没有他想象的那样简单,因为他要先得到中邦俱乐部的同意。
中邦俱乐部总经理黎家信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范志毅并未在俱乐部规定的7月31日截止日期前报到,俱乐部有将他除名的权力,但双方劳动合同还未正式解除,“目前范志毅还是我们俱乐部的人,他要去其他俱乐部踢球,还得经过我们同意。中国足协对转会制度有明文规定,一切都得按照规章制度来”。
也正是为此,范志毅前天下午又从香港返回上海。他表示,自己知道转会必须经过中邦俱乐部的同意。尽管范志毅已宣布将效力澎马流浪队三年,但他还未与流浪队签约。
据了解,范志毅已与几位中邦俱乐部官员取得了联系,他诚恳的态度已经收到了一些效果。中邦俱乐部原本打算再发布一份追加处罚范志毅的公告,但现在决定只是内部通气。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还未达成最后一致,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俱乐部官员表示,如果范志毅这几天能递交一份比较诚恳的书面道歉或通过其他方式真诚道歉,俱乐部将不会对他的转会设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