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有关的所有报道,真要佩服南京的警方有水平,对“安琦强奸未遂案不成立”的判断,必须承认非常准确。
根据有关报道,先不评价报道的真实性,因为辉山兰狐的资料渠道狭窄得很,根本无法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若真若像某些媒体报道的那样,安琦和某小姐没有发生性关系,只是因为这是一次性交易,因交易不成而把事情闹大,直闹到了公安部门,最多算“卖淫价格纷争案”,南京警方作出的“安琦强奸未遂案不成立”仍然准确,因为不论安琦是否同小姐上床,都同强奸无关。由此而产生了另一问题,虽然安琦涉嫌强奸之说不成立,则涉嫌嫖娼的嫌疑难道不成立?所以南京警方若能洗刷掉安琦的清白,还需要足够的证据,证明“安琦涉嫌嫖娼案”不成立。
中国足球运动员嫖娼绝对不是从安琦始,安琦也坐不上第一个吃红粉螃蟹人的交椅。但是如此在众目睽睽下一丝不苟地出现在警察面前者,安琦还是第一人。尽管旁边还有一丝不苟的小姐陪伴,中国古就有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在,所以尽管男女共处一室,也不能随便有遐想,中国的法律还没有禁止男女两陌生人一丝不苟共处一室该当何罪的条令,所以虽然小姐报警在先,说是本人将被强奸,而且一丝不苟地作好了被强奸的准备,但毕竟双方共同承认未发生性关系,所以南京警方作出“安琦强奸未遂案不成立”的判断,实在是高,至于是否涉及其他触犯刑律的事件,既然民不举,自然官不究,警察可不能随便管闲事。
请大家注意一个严肃的问题,南京鼓楼区嘉年华夜总会绝对不是个妓院,连对之怀疑都是一种罪过,他们的坐台小姐都是干干净净的,卖色不卖身。至于有两小姐随同安琦(一说还有他的秃头教练)来到下塌的酒店,并得到了嘉年华夜总会的同意,也不能断定嘉年华夜总会是个卖淫的艳窟。“同意”二字可以有许多种解释,比如说小姐申请请假,夜总会的老板同意了,有错吗?至于经夜总会老板同意后的两小姐随着干了什么,同老板的“同意”没有必然关系。所以鼓楼区嘉年华夜总会的小姐即使真的同安琦包夜有价格纷争,那也是当事人的问题,不能连累南京鼓楼区嘉年华夜总会。若大家看过《侍卫官扎记》一书,应知,“先生”(蒋介石的绰号)的陈国良贴身侍卫官在夜总会也同川军樊老大的十七姨太包夜,有重庆警察局长监护,所以不违背任何法规,也完全符合蒋介石的“新生活运动”的精神。
所以,虽然出了一个不成立的“安琦强奸未遂案”,这一案件同南京鼓楼区嘉年华夜总会多少有所关联,但按照辉山兰狐的如上分析,这一夜总会该是清白无辜的,而且深信,经此事件后,南京鼓楼区嘉年华夜总会将更加生意兴隆。尤其是警察查证后,“该夜总会女服务生并非卖淫女”,有这一金字招牌,相信大批有钱的海内外正人君子都将蜂拥而来。
安琦不要哭鼻子,太没有出息,这次权当替南京鼓楼区嘉年华夜总会作了一次广告。将来风波平息后,适当让南京鼓楼区嘉年华夜总会给点广告费,不算无理要求,毕竟安琦也还是星级人物,还是有广告价值的。若不出这一风流事件,除南京外,全国人有几人知道有如此服务全面的南京鼓楼区嘉年华夜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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