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袁崴 中国球员以及维护他们利益的经纪人从未放弃过“留洋”的尝试。在中国足球无缘德国世界杯之后,郑智、李玮峰、肇俊哲曾掀起一股“留洋”热浪,结果不了了之。今年以来,“留洋潮”不停歇地拍打着中国足球,郝海东、曲圣卿、石俊借着潮势“走出去”了,而杜威、郜林、卢琳以及更多人却像贝壳一样“留了下来”。
分析“走出去”的人:35岁的郝海东以1英镑身价转会,价值如何大家心知肚明;曲圣卿日趋没落,穷则思变改投澳超;石俊能力一般,完全凭靠力帆“包装”才跻身瑞士联赛。以上这些人,无法代表中国足球的真实水平,而“留下来”的郑智、杜威等人,恰恰却代表着中国足球的现在和未来。所以说,尽管有走有留,但我仍定性第三波“留洋潮”以失败告终。
中国足球俱乐部在当中扮演了“障碍”的角色。中国的俱乐部往往会这样想:土超、苏超?那才多少水平,不如留下来踢中超。或者,转会费太低,无法体现球员价值?又或者,对方必须保证球员主力位置,否则免谈。以上三点成为他们拒绝球员“留洋”的冠冕堂皇的理由。
可是,这些俱乐部忘了,中超在世界足坛能排第几位?我们有什么资格对欧洲二流联赛指手画脚?中国球员能力低下,又凭什么动辄百万欧元计算转会费?即便是孙继海,这惟一一个还能在五大联赛踢上球的成功案例,先前人家看中的还不是中国足球的市场吗?特别是最后一点,球员能不能打上主力,决定权理所当然在主教练手中,况且球员状态也有好坏起伏之分,球队也有战术阵型的变化,卖方哪来的权力规定上场时间?
中超之“脏乱差”无须赘述,作为中国球员能出去即是幸事,也能得到更高层次的锻炼。而作为俱乐部,能送出去一个球员“留洋”,赚不赚到钱先放一边,对于中国足球来说善莫大焉。但是很多时候,中国俱乐部过于重视眼前的小利,对球员负责的意识十分淡漠。正是这种重视与淡漠,才造成第三波“留洋潮”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