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对安琦事件报道之细致、之汹涌,前无古人。几年前还在为知情权烦恼的受众,在阿兰的自白书上得到了足够的满足。现在媒体在加注“此处有删节”时,已不是为了政治正确,而是那内容如果不删,将直接使自己的报纸降格为黄色小说。
我一直很怀疑安琦事件的报道方向。虽然报道者多为体育报刊以及都市报的体育版面,但是我始终觉得报道者在关注完安琦后,应该将一部分精力投放在对该夜总会的报道上。后者才关系到真正的知情权。这个夜总会到底是什么背景,它在安琦被报道这么久后为什么还能岿然不动?它难道仅仅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舞台?我并不认为夜总会是可换的,我倒认为安琦是可换的。很可能就是铁打的夜总会,流水的嫖客。
受众盯着安琦事件的每个细节,于我看,“知情”只是很小的一个冲动,更大的冲动应该是“意淫”。我相信也正是这种来自更多人的不良嗜好,决定了报纸的报道方向。
我后来阅读《体坛周报》,发现他们做了两个版的延伸。其中一个版排列了球员的龌龊事,一个版排列了客场的欢场。对后一个版,我不相信它持有责任,我仅只相信它是一版的“寻欢指南”。这种把“大多数人的意淫”理解为“大多数人的真理”的心理,应该会驱使一些非常规行为发生。在“利益驱动”之后,所有人得到的知情权都是对脐下三寸的知情权。
而普众对自己“意淫”的掩盖,可由“洗白”两个字来概括。这个“洗白”就如“洗钱”一样,本来是肮脏的东西,转手一下,就干净了。我见过很多人在新闻后边跟帖评论,也见过有人自己出来写文章发表。诸如“道德低下、品质败坏”之类的词我就不说了,我要说的是安琦的名字,仅仅因为这个名字和天使有着一点意义,便一起遭殃了。很多人都以“天使”二字来增加安琦的罪恶,进而侮辱他是“鸟人”。做事情做到这样刻薄,无非是为了贩卖自己的一点道德优越感。我甚至觉得他们的这种行为有点迫不及待,生怕被别人先在“天使”二字做了文章,所以匆匆忙忙就往上丢石头——也不考虑安琦的户口本和安琦的夜总会之行完全无逻辑关系!
我写此文并非赞扬报道审查,我只是想,有良知的媒体应该自律,它不应该去给大众打手枪。文|阿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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