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高级法院9月1日裁定,坦地方法院判定坦足球协会前副主席阿赫迈德·雷奇犯有盗窃、以不当手段获取金钱等3项罪,因此必须在监狱服刑3年。
坦高级法院维持了地方法院判定的6项罪名中的3项,并给雷奇14天时间上诉。雷奇案是近年来坦桑尼亚足坛上营私舞弊案件中最大的一桩,案件上牵前足协主席,下涉足协会计师,但由于证据不足,地方法院最终仅以1999年2月至3月间,雷奇窃取足协进口600个足球中的50个为由问罪,附加罪行还有通过伪造文件和身份获取金钱。
雷奇案暴露后,国际足联要求坦桑尼亚改革其足球管理机构,选举新的管理层。经过近3年的磨难和准备,坦桑尼亚最终于2004年12月把足协改革成为坦桑尼亚足球协会,选举坦桑尼亚前国脚坦嘎为协会主席。
由于管理不当,坦桑尼亚足球运动近年来在国际赛事中一直低迷不前,在国际足联8月17日公布的最新排名中,仅列第173位,在非洲大陆52个足球协会中排名仅列第44位。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坦桑尼亚队”,共找到70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