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段旭9月14日报道 有打篮球的天赋,还用得着上大学吗?在高中生天才球员大行其道的当今NBA,这个问题的答案越来越倾向于“不用”。不过,总有一个人会站在那些高中生旁边,用他的成功沉静地抗议着“大学无用论”,这个人就是1997年状元秀蒂姆·邓肯。
自从允许大学球员弃学加入NBA以来,很少有邓肯这样状元秀级别的球员愿意在大学打满四年了,大多数球员——尤其是那些选秀身价靠前的球员——都信奉一个原则:早一年进入NBA,就多挣一年钱,多拿几百万美元的薪水。随着高中生选秀风潮越来越流行,像邓肯这样安心打满四年大学篮球的人已是凤毛麟角,有人甚至提出:在大学多呆一年,选秀身价就往下掉一个档次。
不管周围的环境如何,邓肯有他自己的坚持——即使他早就有了状元秀的身价。1996年是NBA的选秀“大年”,出了一大批在后来独当一面的明星球员,但即便如此,倘若邓肯在1996年参选,艾弗森恐怕就当不成状元了。
邓肯大学四年平均每场得16.5分、抢12.3个篮板、盖3.8个帽,两次当选NCAA最强区ACC区的年度最佳球员,1997年(大四)更是获得全美最佳球员大奖——约翰·伍登奖,那年他平均每场贡献20.8分、14.7个篮板、盖3.3个帽。在那之后,已经拿到维克森林大学心理学学士学位的邓肯参加选秀,那一年有关邓肯的球探报告全都写着——“他已经锁定了状元秀,他有能力成为NBA的巨星。”有一个球探更是断言:“在我看来,很简单,他就是头号新秀。他是惟一可以担保的明星,也是这次选秀当中最有可能成为巨星的人。”
球探凯文·拉坎斯的报告上这样描述道:“在他职业生涯早期,他会更多地在大前锋位置上展现统治力,但他还是会起到统治型中锋的作用,他的位置将取决于球队对他的需要。有人把他比作大卫·罗宾逊和布拉德·多尔蒂,但我认为他的身高和灵活性更接近阿基姆·奥拉朱旺。”
球探菲利普·凯塞基则在报告上写着:“对邓肯来说,打球很简单,就是带着自信和动力,每分钟都努力,在攻守两端,为胜利而战。他求胜的态度将给挑选他的球队以极大的帮助,他的贡献将超过他的技术统计。邓肯是那种可以提升整支球队的球员,能在攻守两方面控制比赛,是一个完美的团队型球员……邓肯将成为一名招牌球员(franchise player),因为他可以让自己的队友变得更好,而不仅仅是一个伟大的个人英雄。”
事实证明,当时所有对邓肯的褒奖都没有言过其实,大学四年的锤炼让邓肯准备充足,他在NBA迅速成熟。被马刺队选中之后,邓肯在大卫·罗宾逊的帮助下,新秀赛季就入选了NBA全明星和年度最佳阵容,二年级就率领球队夺得了NBA总冠军。到今年,邓肯已经在NBA打了8年,两次当选年度MVP,年年入选最佳阵容,还拿了三个总冠军,三次当选总决赛MVP。
没错,邓肯拿过的总决赛MVP,比所有高中生球员加起来拿得还多,也许这就是上了四年大学与没上大学的差距吧。时至今日,邓肯仍然是1997年的完美状元。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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