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和“我”,一个意思,两种写法。
当艾弗森抓着粗大的毛笔,在红布上刷出一个带着七个笔画的“我”时,他说这像毕加索的抽象画。
东方的文字从不像英文那样把“我”写得像英文这样简单,一竖了事。中文的“我”还不是最难写的,在日文里,“我”由三个字构成,念成“挖搭西”。中国的古文,“我”还作“吾”、“余”,都是七划,如果■嗦起来,分了等级,什么“朕”、“寡人”、“奴才”,笔画更繁。艾弗森从来都认为,“I”就是“I”,简简单单,一竖了事,与他人无涉,但中国人的文化不这么简单。
欧洲的文化(美国只是欧洲的后续)自从文艺复兴以后,便确立了以“人”为中心的概念,摆脱了教会统治,“我”脱颖而出。十七世纪莎士比亚写的剧本和十四行诗里面,“你”还有“thou”、“thee”、“thy”这些不同的用法,“我”就一竖了事。中国的“我”,至少在新文化运动之前,书面文字中是不会出现的,对不同的人,“我”有不同的用法。这就是中国儒家文化中的“礼”,俗称规矩。中国的“礼”,让人必须懂规矩,对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写什么样的文,尽管他心里不一定这么想,一转身就说:“这傻B,装什么丫的。”所以,中国人的“我”,是云山雾罩的。
这就显出了艾弗森“I”的可贵。艾弗森有时候也说“片儿汤话”,但在关键时刻,他只说“I”。这就得罪了不少人。巴克利有一次总结艾弗森,用“Me-Myself-and-I-verson”,头两个词很深奥,me是“我”的宾语用法,说俗了就是“你们该怎么怎么我”, myself就是“我自己怎么怎么着”。巴克利把艾弗森的名字拆开,讽刺他名字的打头字母就是“我”,意思说,艾弗森的“眼里只有‘我’,没有他”。
这就更显出了艾弗森“I”的可贵,连美国文化都不容他了,连巴克利这样的大嘴巴都不容他了,等于艾弗森把“I”简单到了极致。
但无论美国还是中国,有个现象让你不得不重新思考:艾弗森拥有无数的拥趸。《篮球先锋报》从10月10日开始有海报,第一期上谁?在搜狐上做调查让球迷决定,票数分散,有五个人过了10%:麦迪、姚明、加内特、科比和艾弗森。耐克力推詹姆斯,但他得票比例只有2.57%,因为他到现在为止只是个符号。在那五个人里面,其余四个都在竭力证明自己是一个富有团队精神的球员,只有艾弗森一往无前。佩顿眼看一辈子是超音速的人,临了在雄鹿、湖人和热火间流浪,只有小艾说,哪怕我这辈子一个冠军都得不着,我也不离开费城。
这时候,“I”的意义已经不止于“我”,而是一种气概,听上去有点愣,有点一根筋。艾弗森经常“一根筋”:他从小生活在贫民区,成名以后,富贵而不相忘,门下食客无数,甚至因为他们而进班房。他的脖子上,有个中文刺青“忠”,2001年在费城我问过这个“忠”字的来历,他说,这是在唐人街请人刺上的,知道这个字意味着“忠诚”。
这个“忠”字,恰恰来自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忠”字在中国有着许多意义,主要是对皇权的忠诚。艾弗森身边来去多个球星,但只有别人走,他不走,在他看来,这是对团队的忠诚。而费城这个团队,在艾弗森看来就是“我的球队”,忠诚于费城,就是忠诚于“我”,上海滩的艾弗森,头上戴一个“我”,脖子上刺一个“忠”,艾弗森的精神世界在上海滩得到完整体现。
所以你知道为什么中国有这么多孩子喜欢艾弗森。在他们看来,这个世界不像成年人那么复杂,“我”就是“我”,一竖了事,没那么多笔画。如果因为这个,你瞧不起喜欢艾弗森的球迷,认为他们太美国,那就错了,他们理解的“我”,更在于艾弗森那一竖的简单,而不是霸道,好比“超级女生,想唱就唱”,不等于非要讲究唱什么,怎么唱。同时他们感慨艾弗森那个悲壮的“忠”字,与中国古典文学里面众多的英雄人物不谋而合,中国的小球迷接受艾弗森,比美国孩子又多了一层意义。
所以,艾弗森的“I”,既简单,又不简单。
转自搜狐
搜狗(www.sogou.com)搜索:“艾弗森”,共找到385,804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