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人民币的“网络赌球第一案”有了终审结果。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一中院以赌博罪判处被告人顾联宝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此案是公安部开展打击网络赌球专项斗争后,北京警方破获的网络赌球第一大案。今年43岁的顾联宝捕前系北京市无业人员,以前做过音响生意,曾有数百万元的家产,后因赌球几乎输光。顾联宝为了挣钱不择手段,当起了境外赌博网站的三级代理。2004年12月,顾联宝正在大肆组织网络赌球时被警方抓捕,当时在顾联宝家中,公安机关查获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现场收缴赌资现金15万元,21万元的存折一张,6万元的信用卡一张。
涉案金额6亿元,为何只判2年半?主审法官告诉记者,此案涉案的6亿元是流水金额,并非顾联宝的实际获利。我国刑法规定犯赌博罪的最高刑期是3年。根据顾联宝案的实际情况,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
(畔 仁)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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