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赛季国内球员转会还是俱乐部说了算。记者昨天从中国足协了解到,2006年国内球员转会申报将于12月1日至29日18时进行,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均可转入5名球员,但申请者须经原属俱乐部同意才能转会。
据了解,新赛季的转会办法与本赛季基本一致。各俱乐部可转入的5名球员包括21岁以下的球员。新赛季国内球员的转会性质仍属“自由”,即“摘牌制度”继续停用,获得原属俱乐部转会准许的球员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转投新东家。
不过“自由”也是相对的。因为足协规定,申请转会球员所上交的申请表上必须有原属俱乐部的盖章确认,如果俱乐部不同意队员转会,队员只能放弃转会。
对一些拥有较多国脚的俱乐部而言,他们欲引进新的国脚则须慎重,因为足协仍可能对各队国脚数量进行限制,但是否延续去年“中超各队只能允许有4名国脚”的规定,足协将根据今年球员具体上榜情况而定。
昨天下午,中国足协联赛部向各级职业俱乐部、各地方足球协会发去了“关于2006年国内运动员转会事宜的通知”。转会名单将于今年12月31日正式公布。获准转会的球员将从明年1月8日至1月28日18时前往中国足协办理转会手续。
足协解释:有助于限薪
在中国足协昨天公布的2006赛季国内球员转会办法中,最核心的内容当属“球员转会须经原属俱乐部认可”,这与2005赛季转会办法一致。对此,足协联赛部一位官员解释:“如此规定,一方面避免俱乐部因人才过分流失利益受损;另一方面,这有助于各俱乐部继续贯彻‘限薪’政策。”
足协在2004赛季的转会办法中规定,25岁以上的球员无论原属俱乐部同意与否,都可自由转会。不过这遭到了各俱乐部的反对,理由是各俱乐部在培养球员上付出很多,优秀球员的自由离去使得卖方俱乐部损失过大,于是足协于2005赛季采纳了俱乐部的意见,同意由俱乐部决定是否放人。
联赛部的官员还解释道:“转会听俱乐部的,将有助于对球员限薪。如果球员自由转会,那么优秀球员必将引来众俱乐部的争夺,签字费啊、年薪什么的也许就会被炒得过高,会导致有钱的球队与其他球队实力上的天壤之别,这将不利于联赛整体水平的提升。”肖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