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等车型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都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我们在为中国铁人三项队遭受如此惨痛的车祸唏嘘的同时,也在思考另一个问题,她们是怎么上的高速公路?到底是谁让她们上的高速?
上高速训练批文护身?
记者昨天在云南的《都市时报》上看到了下面一段文字——“交警队有关人士表示,云南省有关部门特批云南省自行车队有权在警车的开道下,到玉溪高速公路拉练。 至于国家铁人三项队是怎么上了昆玉高速公路就不得而知了”。
国家铁人三项队女队教练张剑称,此次选择在昆玉高速公路上训练,是因为明年亚运会此项比赛的场地与昆玉高速十分相似。事故发生后张剑表示:“不能放弃,这不是体育精神。只要云南相关部门还让我们上路,我们将继续留在昆玉高速训练。”
记者在玉溪火车站旁昆玉交警队值勤点(原昆玉高速公路管理处)的一位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在过去确实有过类似的批文发到各收费站,但该工作人员坚称,从未看到过允许国家铁人三项队上高速路的批文。这样看来,问题已经很明显——国家队到底有没有批文护身?
国家队负责人:不需要批文
国家铁人三项部部长王建国在事发当天就赶到了玉溪,昨天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他显得格外沉重。
“我们这个项目的特点决定了我们一直在公路上练习。我们在昆玉高速上训练并没有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没有必要得到当地部门的同意。”王建国的话使记者感到有些吃惊。王建国透露,国家队每个队员都买有保险,“保险公司理赔的程序也已经启动。”谈到今后的训练方式是否会因此而改变时,王建国有些无奈地说:“没有专门的训练赛道,我们还是只能在公路上训练。今后我们只能强调训练安全,加大这方面工作的力度。”
专家说法:被害方责任更大?
记者随后就此问题咨询了有关方面的专家,虽然不同的人对于责任认定有着不同的看法,但对于自行车进入高速路的行为,所有人都认为自行车运动员虽然是最终的受害者,但是她们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有关专家表示,即使确实经过特批,自行车运动员可以上高速训练,至少应该将高速公路封闭,严格的话还应该双向封闭。
某知名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最终处理结果要看交警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该律师表示,仅从目前情况看,国家铁人三项队处于不利的局面。
(邓文)
(责任编辑:ocelo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