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原本昨天只是第一次中超公司的预备会议,但是由于各家中超俱乐部对于各决议鲜有异议,故而两天的进程压缩在一天之内完成。中国足球界表现出难得的高效率,但是其背后则是各方对这个“中超公司”的失望和敷衍。
董事长是足协的领导
昨天的股东大会,除了讨论《中超公司章程》,还推举出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于足协为最大股东,所以董事长显然由足协选派人担任,南勇成为董事长,总经理由福特宝公司副总瞿郁明担任。
董事会共有9人,昨天除了选出了包括足协二人南勇和郎效农,俱乐部方面的五人分别是上海申花的吴冀南、大连实德的元万中、北京国安的张路、山东鲁能的康梦君和武汉黄鹤楼的陈旭东。另外两位董事将在下次的董事会上选出,此二人必须是独立的社会人,与中超公司无关。此外,昨天也选出了3名监事会成员,分别是上海国际的王国林、辽宁中誉的张曙光和来自足协的沈睿。另外两名监事会成员将从中超公司内部职工中选出优秀的代表担任。
足协不主导,但主否
足协占股36%,16家中超俱乐部平均分摊余下的股份,这些股权就是股东们行使权力的基础。关于中超公司最核心的利润分配问题,此次会议并没有确定,要在今后中超委员会制定方案后才能敲定。也正是因为利润分配起码与原定的股份构成不挂勾,因此才使中超公司章程昨天顺利获得了通过。
在会上,谢亚龙详细解释了中国足协坚持占有36%股份的目的。这样一来,即使全部16家中超俱乐部达成一致,也只能持有另外64%的股份,而根据章程规定,如果不能达到66%(2/3的绝对多数)以上的股份同意,就不能修改章程。这也意味着,足协在中超公司中虽然没有绝对的通过权,但是相当拥有了“一票否决权”。
在出席的16家俱乐部代表中,四川冠城只能作为列席旁听,因为他们新的东家还没有浮出水面。而他们占有的4%的股份,也就是8万元钱也先由中国足协垫付,直到该俱乐部新东家出炉才能自然接替股东的身份。而一旦四川队就此解散,那么这份股份则按照规章被足协吞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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