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已经做好准备就等国际足联裁决知情人士认为双方合同有漏洞阿莱克斯离开的可能性很大
阿莱克斯与国安的转会官司近日被炒得沸沸扬扬,阿莱克斯甚至将国安告上了国际足联。
国安认为阿莱克斯违约,所以想“全球封杀”他的转会。 而阿莱克斯的经纪人聘请律师将国安告上国际足联的理由是国安违约,拒绝为阿莱克斯开具转会证明。
昨天是国际足联规定国安就此案进行答复的最后期限,国安必须拿出可以证明阿莱克斯违约的证据,否则就将会被判败诉。
国安应对
只等国际足联裁决
国安俱乐部14日下午就在不停地忙碌着,副总经理武又文和俱乐部的翻译蒋晓军在匆忙为应诉阿莱克斯一事准备材料。武又文告诉记者说:“我们一直在和律师胡安·克雷斯波用传真和E-MAIL进行联系,并把资料翻译整理后传给了他。”
据悉,国安的资料相当复杂,除了和阿莱克斯之间的合同、向他一年半以来支付的工资清单外,还有一份阿莱克斯自称违约、愿意支付违约金离开的“认罪书”。
国安方面提供的这些资料除了中文原件外还有英文和西班牙文版,以及自己的申诉书,不过正式的申诉书则由胡安·克雷斯波递交。国安总经理李小明说:“我们已经做好准备,下一步就等国际足联裁决了。”
昨天上午,胡安将他的反诉书和驳论理由等写了11页纸传真回了北京国安俱乐部备案,双方开始进入了国际足联的审查程序。
由于罗马尼亚的联赛将在2月底开始,阿莱克斯的律师已经在自己的函件里敦促国际足联尽快解决这一分歧,以便让球员恢复正常的工作环境。
场外较量
两家都聘王牌律师
在向国际足联递交了应诉书后,国安和阿莱克斯之间的较量就成为了两名国际大牌体育律师之间的较量。
阿莱克斯方面聘请的是曾经担任过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委员会主任的吉安·保罗,现在国际足联有关球员转会的条款他吃得很透,曾经帮助尼古拉斯在合约未满时打赢了和大连的官司从而转投山东鲁能。
而国安方面聘请的是皇马方面推荐的胡安·克雷斯波,据说他是皇马方面的御用律师,对国际球员和俱乐部纠纷较有经验。
官司预测
知情人:国安很难全胜
本报曾经报道过一名知情人对于阿莱克斯一案的内幕披露,当时这名知情人告诉记者说:“国安在当初想要阿莱克斯的愿望非常迫切,所以在合同上规定得比较宽松,因此阿莱克斯交纳赔偿金后离开国安的可能性很大,国安对此没有什么办法。”
记者在昨天再次采访了这名知情人,他告诉记者说,“在国际足球市场,球员就是商品,他们基本上身不由己,没有国安俱乐部说的什么道德可言,这里都是合同,合同决定一切。”
随后他为记者分析说:“我没有看到具体的投诉资料,所以不清楚具体情况,不过我所了解的情况是,阿莱克斯认为他只要交纳了违约金后就可以离开,这是合同规定的,他认为他完成了合同,而国安在这里不给他开转会证明是不对的,对方的投诉焦点也是在这里。如果国安还在辩论中说阿莱克斯擅自离开,我觉得是应诉不到位,这大概也是对方的聪明之处吧。”
最后这名知情人对记者说:“这件官司国安很难全胜,最好的结果是国际足联调停,最后支付违约金后放走阿莱克斯。从表面意义上说国安花了律师费还没达到目的有点得不偿失,不过也算是让国内俱乐部长了经验,学到了和国际足联以及外国俱乐部打交道的方法,以后在国际合同上可以更严谨一些。”
国内转会
球员利益受到压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中国俱乐部在最近几年屡次成为被告对象,最后败诉,与国内足球环境和国际足球环境不接轨有很大关系。
在国内转会市场上,中国足协为了维护投资者也就是俱乐部的利益限制了市场,对球员的利益进行了压制。比如在转会的问题上,像肇俊哲乃至李玮峰的转会艰难就可见一斑。球员在选择俱乐部的问题上没有自主权,虽然国内的球员合同都是一年一签,但是在年底他们想转会的时候,新俱乐部还必须向旧俱乐部支付高额的转会费,结果导致不少球员因此下岗失业。
那些在国内被中国足协的规则照顾惯了的中国俱乐部缺乏国际意识,对合同的执行与制订较为随意,结果在国际官司上屡屡吃亏。
国外转会
博斯曼法案以人为本
在欧洲实行以人为本的博斯曼法案后,球员可以在合同期满后自由地去寻找工作。为了留住有用的球员,俱乐部不得不一次性地和好球员签订6年甚至10年的长期合同,详尽规定权利与义务。
如果希望收回投资的话,在他们合同期满前一两年就会将他们出售,而如果球员拒绝被出售的话,俱乐部不得强行将他们卖出。
谢晖在2004年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曾经说过他和亚琛队签约的经历。
当时亚琛俱乐部的经理给谢晖拿来了“一本书”,印刷得很精美,他以为是俱乐部的规章守则,结果看了之后才发现那是合同,里面详尽地规定了球员和俱乐部的义务。
“当时我没看合同就和这家俱乐部签了,人家的这种周到考虑还有什么不可相信的。结果我回到国内后和重庆谈,对方的总经理给了我一页纸,后来增加到了三页,这就是中外足球的差距。”谢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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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足球官司中方大多败诉
中国足协以及中国的俱乐部在最近三年多次被外援或外教告到国际足联,而中方大部分都败诉。
2003年重庆力帆败诉
力帆队2003赛季引进了瑞士球员菲利浦,但是在打了一场比赛受伤后他拒绝继续参加比赛,事后俱乐部发现他在来中国前动过手术,隐瞒了自己的伤情。
力帆决定和他中止合同,并以他隐瞒伤病为理由不同意按照合同的全额支付其在中国期间的薪水。
为此菲利浦将力帆俱乐部告到了国际足联,理由是力帆违反了《职业球员劳工法》,要求赔偿其来华期间的全部损失。
力帆辩称根据中国足协的规定,他们有权利中止合同。对此国际足联回答中国足协的“土办法”,在国际足联是行不通的。
最后力帆俱乐部接到国际足联仲裁委员会通过中国足协转来的处罚令:因拖欠瑞士籍外援菲利浦的薪水,在一年内停止其引进内外援的权利,并赔偿菲利浦4.5万美元。
2003年中国足协败诉
中国足协在2003年2月对已与鲁能俱乐部签约的法国前锋尼古拉斯作出“禁止参加中国联赛4个月”的处罚。
处罚理由是,虽然尼古拉斯去年与实德俱乐部只签订了10个月的临时转会协议,但尼古拉斯和中方经纪人有24个月的代理合同,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尼古拉斯却找了新的经纪人,这“违反了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
对此尼古拉斯上诉国际足联,请的就是现在阿莱克斯的律师保罗。国际足联的判决结果是中国足协必须立刻解除对于尼古拉斯的禁赛,中国足协败诉。
2004年辽足败诉2002年,外援泰瑞克和辽宁队签署了工作合同,月薪高达2.5万美元。但他在此后表现出的水平和球队要求的相差较远,因此一战未打就离开了中国。
2004年泰瑞克向国际足联状告辽足拖欠其三年的工资,总计90万美元。辽足从2004年到2005年两次申诉,但国际足联认定,辽足俱乐部首先与泰瑞克签署了合同,就必须按照合同履行。经过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裁决,国际足联判辽足败诉。
2005年12月,国际足联给辽足俱乐部发去传真,限辽足30天内向曾在2002年签约的土耳其外援泰瑞克支付8.5万美元工资,并向国际足联支付1万瑞士法郎诉讼费,否则将给予辽足扣分和降入乙级的处罚。对此辽宁队只能自认倒霉,支付了所有的钱。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周超 (责任编辑:海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