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一名原深圳健力宝足球俱乐部球员因在鞍山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刑。
2005年5月25日凌晨,鞍山巡防支队一大队民警韩某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某烧烤城内有人酒后闹事。“服务员说包厢被砸了,我们来到包厢门前,看到一个穿黑色上衣和一个穿绿色衣服的人走出来,”民警韩某在证言中说,“我说我是110巡警,穿绿衣服的男子上来就打我一拳。
经法院审理查明,事发当晚敖欣智、张某等人酒后滋事,民警韩某遭到两人殴打谩骂,造成头部、手部多处受伤。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一审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敖欣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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