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严益唯上海报道
申花与外援佩特的官司引爆上海滩。3月1日,被判败诉的上海申花将100万美元的赔偿金打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指定账户。申花俱乐部赔偿100万美元,是否意味着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申花俱乐部负责人是否存在渎职行为?谁该对“百万渎金”负责?
申花与外援佩特的官司已持续了两年,出场率的计算方式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2004年3月,申花提出与效力了一个赛季的佩特提前终止合同,理由是佩特没有达到合同中规定的70%的出场率。申花认为出场率应该从当年3月联赛开赛算起,由此得出的出场率为68%;佩特认为当年3月到5月期间,他与老东家巴西达伽马的解约手续还未完成而被禁赛,这段时间不应计算在内,他算出的出场率为81%。这样,佩特被申花提前解除了合同。离开申花后,佩特向FIFA申诉,2005年年底,FIFA判申花不违约。之后佩特又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上诉,CAS作出与FIFA截然相反的裁决:申花违约,赔偿佩特100万美元。3月1日,经二审败诉后,申花将100万美金打入CAS指定账户。
接到CAS的判决后,申花俱乐部咨询了大量法律专家以及国际足联有关人士,得到的信息是:申花如果不先交100万罚金,可能遭到冻结申花引进外援的资格、联赛扣分甚至降级的处罚。“正是基于这样的形势,申花不得不将100万美金打入CAS的指定账户。”副总经理戴春华介绍说。
按照有关法律,申花继续向瑞士联邦高级法院提出上诉,必须先支付25万美金的押金。但申花一旦申诉失败,这25万美金的押金也将付之东流。最坏的结果是,申花可能损失125万美金的国有资产。
今年正值申花大降薪,许多球员本来就对俱乐部缩小开支不满,如今面对高额赔偿,申花一些人士怨声载道。16日,申花队员中已传出总经理吴冀南可能因此下课的消息。也有知情者认为,申花败诉是吴冀南前任楼世芳的责任,吴冀南是无辜的。
关于本案唯一正式接受过采访的戴春华认为:“如果当时在合同里加一条,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上场率达到70%,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至于俱乐部输了官司到底是吴冀南的责任还是楼世芳的责任,他并不愿评说。不过,记者在调查中听到两种说法:吴冀南接手后,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连续发了三次通知,要求申花派人到庭。但吴冀南都没有回应,“吴冀南在前任已经赢得FIFA判决的前提下,没有搞好善后工作,导致佩特上诉以及申花败诉”;另外一位知情者则认为,“楼世芳明明知道佩特出场达到了70%(有相关证据),他还要坚持提前解除与佩特的合同是这次败诉的根源。吴冀南对这件官司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吴冀南因此下课,对他是不公平的。” (责任编辑:迎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