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先生4月2日在韩国首尔市召开的国际奥协第15届代表大会开幕式讲话中读到了奥林匹克运动目前面对的几大威胁:暴力、腐败、兴奋剂和国家奥运会自活权遭到挑战,怎样解读罗格主席这句话?
运动场上的暴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运动场内的暴力和运动赛场外的暴力。 这两种暴力又是互动的。在激励的比赛中,由于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运动员感情冲动,理智一时难以控制,出现超轨举动。首先,值场裁判应及时制止并处理,不能纵容,否则“后患无穷”。而运动员在有人劝阻之时应马上恢复冷静和理智。否则,有理也会变得无理,受损害作答的绝不是别人,只是自己。在场的官员则要随时随处保持冷静,千万不能支持。否则可能把更多的暴力行动,主要是过激的球迷引发的,导火索可能是比赛场内的暴力,裁判问题和最终比赛结果。在这里边并不排除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球迷的过激情绪,煽动事端和有些对社会某一问题不满者利用运动比赛发泄。我看,这也许就是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提出“暴力”威胁的原由吧!
腐败问题,现在的国内国外各种赛事的职业化、商业化程度不断加强。在有些地方利用赛事的结果进行博彩和赌博也 禁不止。在极端利益的驱动下,各种事情都可能做得出来。现在,体育界普通抓的是裁判人员的腐败行为。裁判不公就容易导致腐败,裁判腐败包括外部的压力和利诱,强势之下,如不屈从也可能将被排出裁判的圈子。这种腐败是与官员的腐败同流合污的,另一种是裁判员本人“没租”或者不自觉的参与自愿受贿。一旦比赛的结果变成是可操 的了,那么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自觉地或者不自觉地参与腐败。2005年美国的一本畅销书《魔鬼的经济学》中就有对运动竞赛腐败问题的分析,见解独特,我认为现实中肯定会有的。
腐败问题还涉及到体育官员们的非赛事腐败问题,超标准,奢华的公费消费是可能引导腐败的一种土壤。运动赛事吸引的资源,主要是运动员创造的。运动员拿走了他(她)应得的那一部分后, 余的理应作发展运动事业,但是时常由体育“高官”(并不是政府的高官)以公费的形式占有。表现上看是合法的,因为法也是题目制定的。但其中难免有“假公济私”之嫌。国际或国内体育组织的某些“高官”,如果题目并非专职取薪的,那么化这么多时间在体育运动的管理之上,他们正常的职业收入必然多少会受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得到一些职业损失的补偿我看也是合情合理。问题在于数量和形式。你是能在现时和将来维持原来的生活水平呢?还是更好更高了?如果是更好,更高了,无疑你是从从事体育运动中“得利”,即使你不拿公开的薪酬。何况,一旦取得了国际和国内体育运动组织的“高官”身份,“设租”、“寻租”搞腐败的可能性也就大了。我想,这也许是国际奥委会罗格主席提出“腐败”威胁的原因罢了。
关于兴奋剂问题,大家读得很多了。这始终是对运动竞赛的一个威胁,我不屑于了。
至于国家奥委会的高度自治问题,奥林匹克竞赛主张,国家奥委会应独立于政府控制之外,而事实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体育事业还脱离不了对政府的依赖。因此,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先生在讲话中说“我们即主张国家奥委会的高度自治,还主张与政府体育部门合作,并取得政府的支持。政府的干预表现形式之一,是有些国家的政府体育部门不一定从经济和物质上支持奥林匹克运动,反而看中了国家奥委会每年从国际奥委会那里分得的财产支持。因此,要控制国家奥委会,政府官员要当主席,这样可得“名利双收”,因而引发矛盾。这种现象有增多的趋势,因此,罗格主席不得不为此呼吁。
本人做这些解读是想帮助读者了解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较深层次的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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