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肖春飞 蔡拥军 赵仁伟
编者按:足球运动在我国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其意义远远超过了单纯的体育范畴。但是被寄予厚望的中国足球职业化改革在进行了十几年后,耗费无数,却让国人失望至极,一方面运动成绩与市场运作双双陷入低谷,另一方面“假、黑、黄、赌、毒”等丑闻缠身。 投入巨大为何却收获甚微?日前,新华社记者赴上海、济南、西安、成都、大连、北京等地,就“国企投资足球”这一引起广泛关注与争议的现象进行采访,《“国企足球”调查》一组六篇稿件在德国世界杯赛结束后陆续发出,希望借此让人们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思中国足球,促使中国足球早日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国企退出足球”,来自山东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常金月的一份提案在2004年引起强烈反响,国企是否能够投资足球的争议一直延续至今。
反对者称:国企投资足球这一高风险行业,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也违背了体育产业的市场规律,违背体育赛事的公平精神。国企应该退出足球。
支持者称: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都应肯定和保护他们投资足球的积极性。争论中国职业足球的国企与民营问题,就像时至今日还争论“姓资还是姓社”一样。
医疗、教育、三农的投入要比足球更紧迫
2004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常金月向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推进赛事改革,保护国有资产》的议案。议案中说:“职业体育赛事,特别是足球、篮球等高风险行业,国外一般不允许国有资本的介入,而中国却有上百亿国有资本投入。事实证明,这些投资是无效的,不仅导致假球、黑哨等丑恶现象发生,同时,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这种做法违背体育产业的市场规律,违背体育赛事的公平精神。建议国家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除国家队外,禁止国有资产投入中国足球,已投入的分阶段逐步退出,提倡支持民营资金投入,积极推进足球职业化,规范联赛健康发展。”
常金月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国家企业就该将赚的利润交给国家,需要的钱国家再拨,不应该搞房地产、酒店、体育这些副业。国外国有企业是不能搞副业的,不允许涉足不相关产业,干啥就该吆喝啥。
他针对山东鲁能泰山俱乐部对足球的巨额投入表示,鲁能是山东电力企业,“你电力公司一方面赚了钱去玩什么足球,一方面却不断涨电价,这还谈什么企业的社会责任?国有企业赚了钱就该造福社会。”
常金月认为,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了,不应该再把国家的大量资金投入到体育中,国家资金投入体育,花钱不心疼,必然会导致拜金主义、污染社会等不良后果。现在国家急需解决的问题是三农问题、新农村建设,是看病、教育、医疗三大难等更迫切的问题,这关系到社会基础稳固,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资金应该投入到这些公共事业建设中,体育投入也该投入到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让所有老百姓受益。
“姓资姓社”的争议
对于“国资退出足球”一说,一些人士尤其是国企足球俱乐部的负责人表示反对,他们认为,足球在中国深受老百姓欢迎,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都应肯定和保护他们投资足球的积极性。他们同时表示,国资投资足球,必须加强财务监管,做到理性投资。
山东鲁能俱乐部党委书记田迪说,民营企业能搞好足球,国有企业更能搞好足球,“现在市场经济大家都在一个平台上,谁搞好谁搞。”鲁能泰山俱乐部总经理康梦君认为,争论中国职业足球的国企与民营问题,就像时至今日还争论“姓资还是姓社”一样,没有太大意义。他说,2008年奥运会,唱主角的还是国有企业。
“国企参与体育是错的吗?其实最关键的问题是:不管是民营还是国营,关键是不是负责任的?不管是谁的钱,关键是要考虑如何把钱花好,到底花多少钱、花到什么地方去了、有什么收益?民营的钱、国营的钱,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著名体育推广人、曾任上海申花俱乐部总经理的郁知非表示,不能因噎废食,应该对投资足球的动机加以保护。但他同时表示,投资足球要坚持一个原则:量入为出,有多少钱做多少事情,不要孤注一掷。此外,要以经济作为杠杆,而不是以领导的个人喜好来决定。
记者了解到,国家体育总局对常金月所提议案的答复是:谁都可以支持足球事业,无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国家体育总局认为,足球作为体育竞赛项目,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参与经营;国有企业作为一个企业法人,通过法人行为,也是可以参与经营的。
国企投资足球并非不讲回报
康梦君说,其实国企投资足球,并非不讲回报。通过足球,“鲁能”成为一个著名的品牌,山东电力在参与美国电厂建设的竞争中,依靠足球赚到不少印象分。他坦承,如果纯粹通过足球来获得多少经济上的回报是不现实的。但是足球带来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在凝聚职工队伍方面效果明显,“周一调度会,大家都在议论足球。鲁能的电力职工,都把这支球队看作是自己的子弟兵,自发关怀关爱它”。
曾任四川全兴俱乐部总经理的许勇说,企业需要知名度,足球是一个很好的广告平台。很多人都是通过足球知道了“全兴”这个企业。
四川省球迷协会会长、全兴酒厂高级工程师潘前荣也认为,投资足球给了企业很好的回报。他说,全兴酒厂从一个原来并没多大名气的白酒企业变得全国知名,离不开足球。“原来重庆市场80%属于泸州老窖,全兴只占百分之几。但后来全兴抢占了重庆50%以上的市场,重庆球迷公开喊:‘全兴喝起,火锅烫起,冠军拿起。’你能说没有效益?其实,包括申花、国安在内,投资足球,都是在买一个给自己专门打广告的公司。”(完)
这些年来,国企足球俱乐部的管理水平并未随着巨额投入而提高,往往直接导致国有资产白白流失,发生在上海申花俱乐部的皮特·维拉“失踪”和佩特科维奇100万美元赔款事件是最明显的案例。
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学游泳,呛几口水、交点学费在所难免,但是,至少得长点记性。事实上,跟外援有关的纠纷在国内足球俱乐部屡见不鲜,这类事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对国有资产的不重视。
“国企足球”调查之二:谁为维拉的“失踪”和100万美元赔款负责
“神秘失踪”的乌拉圭人与100万美元赔款
2003年12月,申花俱乐部宣布引进22岁的乌拉圭中场球员皮特·维拉,当时申花以60万美元转会费引进这位年轻外援,签的是4+1(4年所有权加上一年优先续约权)。但是维拉只在2004赛季效力于申花队,其水平也未得到认可,此后“失踪”。
记者多方打听维拉的去向,一无所获,连申花俱乐部的工作人员都说不清他的去向。
2004年,中超球队的外援名额从4名减少到3名,为了引进这位表现平平的维拉,申花俱乐部解聘了高水平外援佩特科维奇,后者2003年以30万美元转会到申花队,年薪100万美元。由于申花队在解聘佩特科维奇时与他在是否达到70%上场次数方面有争议,只愿意支付部分薪水,佩特科维奇因此把申花俱乐部告上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索赔100万美元违约金。
2006年2月,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裁决申花俱乐部赔给佩特科维奇100万美元。申花不得不将这笔中国足球界有史以来所遭受的最大赔款如数汇出。
找不到谁来为维拉的“失踪”和100万美元赔款负责
佩特科维奇曾是2003年申花队夺得“末代甲”冠军的功臣之一,他与另一名来自德国的外援阿尔贝茨被认为是申花历史上最成功的外援。但佩特科维奇留给申花的回忆,更多的是郁闷而不是畅快。
2003年,急于引进高水平外援的上海申花队相中了佩特科维奇,在此人与原俱乐部还存在合同纠纷的情况下,就匆忙签下了合同,结果佩特科维奇的旧东家告到了国际足联,折腾一番后,佩特科维奇代表申花征战的时间从3月拖到5月,这两个月时间差直接导致了后来的100万美元纠纷。
2004年,由于中国足协规定对俱乐部每年引进外援有新的数量限制,为了引进维拉,申花俱乐部与佩特科维奇解除合同,理由是他在2003赛季的出场率不足70%,根据合同规定俱乐部有理由单方面解约,而佩特科维奇却认为他的出场率已经超过了70%,申花的解约行为是违约,因此向申花索赔100万美金——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清算时,申花咬定佩特是从5月份踢中超的,没有达到70%的上场次数,而佩特认为他在3月份起就是申花的人,超过了70%的上场次数。
争执不下,佩特科维奇开始告状,先把申花俱乐部告上国际足联,2005年,国际足联对这场官司作出裁决,认为申花对出场时间的算法是对的,佩特科维奇败诉。佩特科维奇对国际足联的裁决不服,随后又向位于瑞士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上诉,这回是申花败诉了。
申花不得不支付100万美元赔款,舆论一片哗然。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申花俱乐部前任总经理楼世芳认为,申花输掉100万美元的官司发生在他离任之后,与他无关,“我离开一年多了,现在冒出来这官司,我怎么知道现在发生了什么?”现任总经理吴冀南则表示,申花俱乐部已经通过法律途径上诉,争取将赔偿降低到最低限度。他同时表示,不愿就此事多谈。
申花俱乐部一位工作人员无奈地说,现在找不到人来为维拉的“失踪”与100万美元的赔款负责。
国企"烧钱" 足球"涨价"――"国企足球"调查之一
自1994年中国足球实行职业化改革以来,国有资本尤其是国有企业在投资职业足球方面占据主导地位。中国职业足球因耗资巨大、产出有限而被称为“烧钱机器”,国有资本背景的俱乐部在其中的作用备受关注,被冠之以“国企足球”。
近年来,“国企足球”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为了获得好成绩,一些国有资本在投资足球时往往相互攀比、不计成本、挥金如土,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且客观上抬高了整个中国足球的运作成本,这种“烧钱”行为导致中国足球的发展环境越来越恶劣。
“国企在投资足球方面占据绝对优势”
从1994年推出的甲到现在的中超,国有资本背景的俱乐部一直占据着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主导地位,虽然目前国有资本背景的俱乐部在数量上已不占优势,但像山东鲁能泰山队、上海申花文广俱乐部队、天津泰达队、北京现代队等成绩较好的球队,其“东家”均是财大气粗的国企,其投入力度也是一些私营企业所无法比拟的。
山东省体育科研中心研究人员王立红说,甲联赛开展之初,参赛的俱乐部基本是从各省市的专业足球队转变而来的,其组成方式和资金来源五花八门,大多是找一家企业冠名,然后由球队原属的省市体委系统派员负责俱乐部的运作,并选择教练班子担负球队训练、比赛任务的实施。而冠名俱乐部的企业,基本上是国有公司。这是“国企介入中国足球”的起始和特殊的背景。
此后,随着足球市场开拓和国际化程度提高的需要,中国职业足球的体制不断发生变化,企业与足球的关系,也从企业“冠名”球队,逐渐过渡到企业直接介入俱乐部和球队的管理,成为俱乐部、球队的投资人和经营者,使得俱乐部和球队的经营方式有了很大的改变。“不过,国有企业在投资中国足球方面占据绝对优势的局面,却并没有同时发生变迁。这一是因为大部分俱乐部和球队属于国有企业所有;二是因为几乎所有实力雄厚、成绩突出的大俱乐部,背后均有大型国企支撑。”王立红说。
搞足球到底投入多大?鲁能泰山、上海申花等俱乐部均对此问题含糊其辞。曾任四川全兴俱乐部总经理的许勇则说,全兴这几年,“说七八个亿夸张,纯投入花了两个亿以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常金月研究过“国企足球”现象,他认为,在职业足球中投入的国有资本达到上百亿元。
“中国足球选手迎来了暴富时代”
“斗富”、“比阔”,对“国企足球”来说,屡见不鲜。
曾经担任上海申花俱乐部市场总监、现任迷球网总经理的王俊生长期研究并参与足球经营实践。他认为,从1994年到1997年,中国职业足球市场还算得上是健康发展的,国企的投入远不如以后那么多。
1997年,前卫寰岛开创国企“烧钱足球”之始,为了立竿见影追求好成绩,前卫寰岛队以明显偏离正常性价比的价格吸引国脚转会,斥巨资引进了国内著名球员高峰、姜峰、韩金铭、姜滨,并聘请前中国国家队主教练、德国人施拉普纳担任该队主教练。随后的1998年赛季,前卫寰岛队又以235万元的创纪录价格买下了彭伟国、以200万元买下符宾。
王俊生说,前卫寰岛队这种偏离足球规律的“烧钱足球”,为日后困扰中国足球的球员高薪、俱乐部高成本运作导致严重亏损埋下了伏笔。从1999年到2003年,中国足球选手迎来了暴富时代,到1999年赛季,个别球员的收入已经超过了300万元,这只是年薪和奖金两项的收入,还不算球员转会的所谓“签字费”。2002年,上海中远队分别以950万元和900万元的天价转会费从上海申花队“挖”到了祁宏和申思,这两人的年薪都超过了350万元;2003年,上海申花以1000万元从辽宁队引进了张玉宁,后者3年合同收入第一年就达到300万元。
“从每年100万投入到几千万投入,企业玩不下去了”
记者采访的多家俱乐部均表示,中国职业足球的成本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快速提高,职业化之初几百万元就能养活的球队,已经发展到没有几千万元根本无法维持正常运转的地步。记者也了解到,像山东鲁能泰山、上海申花等“豪门”俱乐部的年度开支,更是高达亿元以上。
足球越来越成为“豪门盛宴”,非豪富莫入了。
曾任四川全兴俱乐部总经理的许勇说,四川全兴集团从1994年开始和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共同组建俱乐部,每年赞助四川足球队一百万元,签了8年合同。从1998年开始,全兴集团全面介入俱乐部的经营和管理,这时开销越来越大,每年投入从一个一百万变成十几个、几十个一百万。这家酒厂终于不堪重负,已拿不出更多的钱来搞足球,否则将严重影响主业。2001年,这家俱乐部因为不堪巨额投入而转手,“从每年100万投入到几千万投入,企业玩不下去了”。
许勇表示,俱乐部的高额运营成本有很大一部分花在球员引进与工资上,俱乐部之间互相抬价,恶性竞争。许勇说:“比如买外援,这一家谈好了是25万(美元),却被另一家弄成30万(美元),前一家一生气,就弄成35万(美元)了,搞成拍卖了。价格体系非常乱,大家相互间抬杠,花了很多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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