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司法介入体育不是一个必要或不必要的问题,当体育领域中出现了违法事件时,有关部门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介入这些事件,应该说这是他们的义务。”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张剑昨天在接受采访时对司法介入体育进行了解释。
《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在第六部分强调了在“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对于目前体育领域中出现的一些违法事件,一些人和媒体认为司法介入不够深入,力度不够大。对此,张剑认为:“司法介入并不是力度够不够大的问题,有关部门根据其权限,在体育领域出现违法事件时进行调查是他们的义务,而法律对他们的介入也有相关规定,不能说想力度大就可以大。”张剑补充道:“其实在体育领域司法介入面临的问题主要在于我们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对于体育领域中的很多问题都没有做明确规定,这样导致司法部门即使想介入也找不到法律上的依据。”
张剑表示,“十一五”期间已经施行了十年的《体育法》需要得到进一步完善,对一些问题做清晰的界定,而制定《体育仲裁条例》也正在考虑之中。张剑说,《体育仲裁条例》主要是用来解决处于“中间地带”的一些问题,但是由于制定《体育仲裁条例》和设立体育仲裁法庭是一个相当复杂的事情,因此现在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表。
(责任编辑:小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