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甘慧报道 陕西一名球迷因袭击山东鲁能队大巴车遭到治安拘留10天、在12个月内禁止进入球场观看球赛的处罚,这是陕西省的首例球迷被“禁看”处罚。
上周末,在西安灞国际队与山东鲁能队的足协杯半决赛首回合的比赛中,东道主西安灞国际队1:3不敌山东鲁能队,基本失去了晋级足协杯决赛的机会。 比赛结束后,数名不冷静的球迷围住山东鲁能队大巴车,致使大巴车车窗玻璃被球迷投掷的石块和矿泉水瓶击碎。西安警方当场抓获一名闹事球迷。西安警方审查后认为,这名球迷的行为已构成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依法对其治安拘留10天,并责令他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据了解,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陕西省首例“禁看”处罚。
据悉,这名球迷是陕西省兴平市一所中学的高中生,名叫李恒彪。在派出所内,受到拘留的李恒彪对自己不冷静的行为表示悔过,并公开宣读检讨书。李恒彪悔恨地说:“在西安国际队输了球后,我表现得不冷静,围攻山东鲁能队的大巴车,投掷了矿泉水瓶。我现在认识到了错误,我损坏了陕西球迷的形象,今后我会吸取这个教训。”
不过,由于目前国内足球比赛的门票销售并未实行实名制,而且购买比赛门票不需要任何证件,因此虽然李恒彪被责令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比赛12个月,可在执行过程中却有难度。西安长安路派出所民警表示,眼下唯一的办法就是依靠售票处工作人员以及值勤民警来肉眼识别。 (责任编辑:奔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