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在下发新赛季CBA联赛规程的同时,中国篮协8日同时下发了一份《中国篮球协会注册运动员商业权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而根据这个管理办法,篮协进一步加强了对联赛、国家队以及各俱乐部整体商业资源的控制。
《办法》中规定,未经中国篮协书面许可,运动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运动员球员特征。也就是说,运动员利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其个性特征进行任何商业赞助推广活动时,未经中国篮协、国家队和所在俱乐部书面许可,不得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运动员球员特征以及中国篮协、国家队、联赛、俱乐部名称、标志、颜色、比赛场馆、比赛训练设施、比赛球服等。而另一方面,对于中国篮协批准的赞助形式,国家队球员的赞助费将按运动员及经纪人70%、所在俱乐部20%、中国篮协10%的比例进行分配。非国家队球员的赞助费按运动员及经纪人70%、所在俱乐部30%的比例进行分配。
此外,为了保证联赛和国家队赞助商的利益,篮协除了规定各俱乐部活动中不得出现与联赛赞助商相竞争的品牌的名称、标志、广告或其他表现形式外,还授予赞助商可以适当方式(如祝贺广告等)宣传推广运动员获得该奖项或被提名的事实及其形象,无论运动员个人赞助协议是否对此直接或间接禁止。同时,俱乐部和俱乐部运动员还必须参加中国篮协安排的联赛相关商业性赛事和由三名(含)以上俱乐部运动员出席的赞助商推广活动。
很显然,中国篮协希望通过这个《办法》进一步整合联赛的商业资源。这一方面最大程度地保证了联赛赞助商的利益,另一方面也给CBA球员下了一道商业“紧箍咒”。包括大郅、易建联等广告大户在频频曝光的同时,也将为俱乐部和篮协创造不菲的收益。
关于球员与俱乐部或者与管理协会之间的纠纷在国内屡见不鲜,田亮被“开除”出国家队就是一例,而姚明加盟NBA后与篮协的“利益纠纷”也一度被炒得沸沸扬扬。这次出台的《办法》可以说将CBA的商业利益“透明化”了,但同时也加强了管理和控制。
(责任编辑:海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