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北京专电(特约记者孙海光)艾冬梅、郭萍和李娟状告王德显侵占财产一案昨天上午在北京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开始了一审取证。前一天表示要出庭的王德显并没有露面,首次开庭双方只交换了证据。二审将在本月27日下午进行。
昨日早上8时30分左右,原告艾冬梅、郭萍和李娟以及两位代理律师许子栋、吕君以及陪同家属悉数来到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而承诺出席的王德显昨日以有事为由缺席,只有两位代理人王和与张巨雷出庭。“很失望,我真的希望和他当面对质。”对于王德显的缺席,艾冬梅等人都很失望。
上午9时08分庭审开始。法官首先要求双方代理律师交换证据。原告代理律师提交的10项证据主要包括艾冬梅、郭萍和李娟3人在火车头体协时的工资证明和现金被王德显领取证明、存有工资的中国工商银行存折和存取明细表、存有奖金的中国农业银行存折以及与王德显彻底断绝关系的孙英杰的证言等。同时,艾冬梅等人对于最初提交的诉讼请求也作了变化,艾冬梅要求王德显返还的钱财由5万增加到111222.86元,郭萍则由5.1万元增加到92239元,而李娟则由2万元增加到38209元。
对于艾冬梅等人提交的证据,王德显代理人张巨雷表示,原告证据中在工资卡使用期限上有疑点,“有一些证明是从2006年开始的,显然与我的当事人无关。另外,存折明细单看不出哪些款项是被王德显代领的,哪些款项是原告自己领取的。”张巨雷说,“因此,我们要求法庭调取每笔交易的原始凭证,以确定取款人、所取款项数额和时间。”
整个取证过程只进行了不到30分钟的时间,这大大超出了艾冬梅的预期。“我以为会很长时间呢,”艾冬梅也表示决不会庭外和解,“绝对不答应,法院判我一分我就拿一分,一定要把官司打下去。”根据程序,接下来双方将就昨天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二审将在11月27日下午2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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