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日中国足协对外正式公布了2006年国内转会球员上榜名单,金德俱乐部向足协提交的张烈、于波两名球员转会申请未能上榜。理由是金德俱乐部为二人标出的各50万元的转会费和二人实际收入根本不符。
据悉,金德俱乐部为张烈、于波标出的转会费是按照2006年年初与二人签订的工作合同计算出来的,但是张烈和于波都在联赛之初便被俱乐部“封杀”。二人再也没有从金德俱乐部得到任何工资和奖金,这样的转会费计算方法显然违背了转会规则。
于波、张烈本人看到转会名单中没有自己的名字后心情非常焦急,于波说:“如果不能上榜就不能转会,我和张烈已经一年无球可踢了,再不能转会到其他球队踢球,我们就废了。我们也不指望金德俱乐部给我们开支,只希望能够在转会费方面降低,让我们想去的俱乐部能够买得起我们。”
尽管中国足协暂时驳回了金德对于张烈、于波二人转会的要求,但由于中国足协没有欠薪球员转会的处理办法,所以张烈、于波二人的转会费最终只能通过与金德协商确定。于波和张烈均表示在与金德俱乐部协商后,仍然会提出转会申请,但如果张烈、于波不作出巨大让步,金德俱乐部肯定不会下调转会费。如果张烈、于波二人想重返赛场,那么估计二人只有自掏转会费一条路可走。
(责任编辑: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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