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昨日,针对台协“取消周萌萌国家队资格一年”的处罚项,周萌萌父亲认为,“我们不会再向台协交管理费。”
何为管理费?“我不知道除了‘管理费’外,他们还有什么理由向运动员收钱?”周父向记者透露,台协曾以“管理费”为由,向周萌萌收取比赛奖金,比例在20%—30%不等,“2005年3月,周萌萌拿了大阪公开赛冠军,奖金倒不是很高,大概几万元,他们(台协)收了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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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周父口中的“管理费”确有其事,这是否因为球手在比赛前和台协签署了奖金分配协议?“没有任何协议,什么协议啊,运动员本身就是弱势群体。我们不是代表国家出去打比赛的运动员,国外那些赛事都是代表个人,中国台球没有国家队。”台协两天前公布的处罚决定中,也明确表态禁赛期间,取消周萌萌入选国家队的资格并禁止其使用中国国家队运动员称号,那么以后周萌萌还会向台协上交所谓的管理费吗?周父认为,“以前交是出于私下里的关系,以后交不交由我们自己来决定。他们对周萌萌完全是一个我不认定你的态度,再跟我们收这些钱,是不是更滑稽了?” (郑 淇)
(责任编辑: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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