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沙9月12日体育专电(记者朱峰)记者从12日召开的全国优秀运动员保障暨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国家六个部委联合印发《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个《办法》将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作为运动员聘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国运动员聘用工作。
《办法》将运动员管理纳入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体系,将运动员保障纳入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坚持运动员聘用工作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实行运动员聘用制,是我国运动员培养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认为,《暂行办法》在五个方面取得了突破:一是优秀运动队全面实行聘用制,与运动员签订试训合同或聘用合同;二是规范了运动员聘用程序,统一聘用工作审批部门;三是明确了运动员培养机制,实行职业转换过渡期制度;四是保证了运动员试训及职业转换过渡期间的经费来源;五是明确规定了退役运动员再就业优惠措施。
据介绍,《暂行办法》起草工作从2006年开始着手进行,历时一年多,先后三次征求了全国各省区市及有关部委意见,并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该《办法》从2007年9月开始实施。由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
刘鹏:中国将构建运动员保障新体系
据新华社电(记者朱峰)“我们将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国家、社会、行业、地方和个人共同承担的运动员保障体系。”12日在长沙举行的全国优秀运动员保障暨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上,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做出上述表示。
刘鹏代表国家体育总局明确提出我国运动员保障工作的目标:坚持实事求是,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为工作原则,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竞技体育发展相适应,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以社会保障为基础、以事业保障为激励、以自我保障和商业保险为补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保障内容全方位、权利义务相对应、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运动员保障制度,努力构建“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医疗照顾、伤残抚恤、就业指导、退役安置、困难帮扶、学习资助、创业支持”等为内容,国家、社会、行业、地方和个人共同承担、分级负责的多层次全方位运动员保障体系。
另外,国家体育总局还将积极推行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增强退役运动员再就业能力。
(责任编辑:宋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