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熊凌洁通讯员黄伟)昨天城运会男子柔道100公斤决赛出现了这样一个场面:有仲裁对合肥选手王强的一个“一本”得分存在异议,于是,现场7名裁判集体合议,最终判定得分有效。据悉,这种裁判“合议”制是由中国首创的,目前已为国际柔道联合会采用,在国际比赛中推广,并将在明年的奥运会上采用。
据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运动中心党委书记宋兆年介绍,以往国际比赛中场上都只有3名裁判:主裁判和两名副裁判。但在我国的国内比赛,为了对比赛更加公平地判罚,又在场下增加了两名裁判长和两名仲裁。“目的是更加慎重地裁决比赛。裁判在场上,裁判长和仲裁在场下,大家从不同的角度观看比赛,如果对判罚有不同看法,大家可以多角度看待,然后共同商议、取长补短,能够做出一个慎重的判罚。”
比赛中出现裁判合议,通常是由于场上的主裁和副裁意见不一,或者是主裁对于某一个判罚心里没底,这个时候3名裁判会在一起进行商议;此外,如果场下的裁判长对某个判罚有不同意见,也可以示意主裁,将几名裁判召集进行商议,商议的结果以少数服从多数。本届比赛,通过7名裁判商议,有的改判、而有的则维持了原判。宋兆年说,“这种模式以前只在十运会的决赛中实行过,平时国内比赛人比较多时,大多还是按原来的模式实行。”
本次决赛总裁判长夏双喜也表示,这样的安排更有利于保证公平、公正的原则。他说,这一届的选手不管是作风还是技术都比上一届更成熟。同时他也指出,女子52公斤级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女子柔道的优势级别,这次比赛中竞争也很激烈,好选手还是比较多的。
裁判抽签制也是本次比赛与以往不同的地方。“以往我们是由仲裁指定裁判,但今年采取抽签的形式,进一步了增加比赛透明度。”夏双喜说。今年为了介绍电脑抽签的常识,还安排了参赛队的教练员亲自到电脑前启动按钮“选择”裁判。
据了解,电脑抽签是根据专业软件的程序进行的操作,建立在回避的基础上,不是人为可以控制的。20多名获得执裁资格的裁判依次被编号,他们的姓名和号码以及相关资料都被录入电脑当中。这是国内第一次让教练担当“选择”裁判的重任,目的是消除众多教练的疑惑,增加比赛透明度。夏双喜说,根据近几天的赛况来看,教练“选择”裁判的效果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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