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俞国伟)根据足协转会规则,王圣转会一事无论如何了结,汉军已支付的380万转会费都不会打水漂。
在汉军已向大连支付380万转会费情况下,不愿来汉踢球的王圣以退役要挟。球迷们不免担心,汉军会不会人财两空?记者检索《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得知,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规定》第三章国内转会部分第三十五条写道:“永久性转会双方应签订两年以上合同。”
王圣属于永久性转会,已是汉军注册球员。按上述条款,应当与俱乐部签订两年以上工作合同,如果王圣以退役为名而拒签,可视作违规。汉军有权向中国足协诉讼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赔偿。
昨晚,记者与武汉俱乐部总经理徐志强讨论《转会规定》时,他明确表示,王圣转会一事上,武汉俱乐部一切严格按足协规定操作,权益应当得到保护。“我并不担心转会费讨不回来,现在考虑的是向大连俱乐部还是王圣本人索赔。”
转会费已付给了大连俱乐部,向其索赔也是有先例可依。2004年,汉军球员刘林转会河南足球俱乐部,并完成一切相关手续,后因刘林身体原因不能踢球,武汉俱乐部把60万转会费退还给了河南俱乐部。向王圣本人索赔当然更是有道理。如果他退役不仅要作出赔偿,退役后30个月内仍是汉军的球员,想到别处踢球也无可能。
王圣来汉之事出尔反尔,早已引起众人不满,不少球迷甚至呼吁武汉俱乐部“废”了他。但成天与球员打交道的徐志强仍感于心不忍,“我们完全可以这样做,但事关一个球员的前途,还是希望处理得圆满一些。即使王圣有些事做得出格,我们俱乐部仍要坚持自己的风度。”
徐志强透露,他今日将飞赴重庆,借四国赛之机与足协官员及前去看球的大连俱乐部老总,就王圣转会之事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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