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关河北跳水队两名队员误服违禁药品一事,吹皱了一池水。不少文章分析说,全运会代表河北队的中国跳水队当家花旦郭晶晶,很有可能因此无缘明年的第十一届全运会。
这个说法的来源是中国国家体育总局今年严打运动队服用兴奋剂而新出台的“株连”政策:如果某地方队的一名运动员被查出使用了兴奋剂,那整支队都不能参加下一届全运会。举个例子,如果上海田径队有位运动员服了兴奋剂,那全运会时同为上海队的刘翔,就将无法参加全运会了。
这话是国家体育总局分管反兴奋剂的副局长段世杰说的。他要表达的中心意思是,中国对本届奥运会兴奋剂的检查力度以及处罚力度,将是前所未有。
奥运会在家门口进行,我们要赢得光明磊落,绝不能走歪门邪道。这体现的是一个国家的诚信,关乎国家的形象。
但是,严惩并不等于乱惩,我想,简单的“株连”并不是国家体育总局的本意。当时,段世杰的话中,也有这样一句,“如果使用兴奋剂是教练行为,或者是更大规模与范围的使用”,那“株连”无疑是合适的,也是应该的。
通常来说,跳水这个项目是不需要服用兴奋剂的。所以,河北跳水队两个小姑娘的这种“误服”,逻辑上来说站得住脚。当然,并不是说她们以及她们教练的这种行为可以原谅,只是说,把“株连”用在这件事上,让人不太服气,有点冤枉,甚至会给外界造成矫枉过正的感觉。
作者:高兴
(责任编辑: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