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郎效农(前中国足协联赛部主任)
武汉俱乐部队突然宣布退出中超联赛,令人惊诧莫名。李玮锋在抢球时故意踩踏对方球员,属暴力行为,依规理应受到严厉的处罚。至于处罚轻重,该类违纪依规处罚为“停赛至少4场”。
可能是出于从严治理的目的,本年度中超联赛中所有类似行为几乎均受到停赛8场的处罚,李玮锋停赛8场也算是因循前例,并无不当。
近年来,我国各级国家队和一些俱乐部球队在国际赛场上,多次发生恶性犯规和不服从裁判的情况,不仅常常“损兵折将”痛失好局,也严重损害了中国足球的形象。特别是在前不久结束的北京奥运会足球比赛中,国奥队个别球员暴力侵害对方的行为,遭到了国内外媒体的严厉批评和道德抨击。舆论指出,其根源就在国内联赛执法不严,纪律处罚过于“放任”。在我国足球界内部也对此颇有微辞。
但是,当我们自己的球队或球员因严重违纪遭受处罚时,为什么不但不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反而要文过饰非,甚至以退出中超联赛相威胁呢?如此这般真的能够“换取中国足球界觉醒和重生”吗?!
这里我想讲一件发生在去年A3赛中的一件小事:日本浦和红宝石队的华盛顿(当时被列为该届比赛最佳运动员候选人之一)与申花队队员发生肢体冲突,裁判员向两人出示红牌。赛后,红宝石的副总经理、领队、教练员找到我,首先说明华盛顿的违纪行为不仅损害了俱乐部形象,也对A3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特向组委会表示歉意。然后提出,最佳球员必须要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高尚的体育道德,因而华盛顿不应当选。
大家都说我们的职业联赛不如日本,其实差距是全方位的。不知各位看了上面的故事有何感想。
作为生机勃勃的武汉俱乐部,怎么就会仅仅因为不满中国足协对李玮锋的处罚,就一怒冲天退出中超联赛呢?这使我们百思不解!这不仅伤害了中超联赛、中国足球,也伤害了湖北足球及热爱他们的广大观众。
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无谓博弈。(摘自郎效农的博客)
(责任编辑:王昊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