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杨健
作为怀疑论者,我一直对王蒙的一句话笃信不疑。老先生说过:但凡把什么事都说得小葱拌豆腐,一清二楚的,概不可信。天下事,哪有这么轻巧这么便宜这么理所当然的?
周海滨背倚FIFA规则击败鲁能,足协转会旧制一推就倒,中国球员自由择业的梦想成真了?一记耳光马上抽过来——郜林脸上。
小郜面前一份合同,三年。答应了,就签,不答应,对不起,请自由择业。追随周海滨去埃因霍温可以,百万欧元加盟费内巴切也可以。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关朱骏鸟事?
就这么突如其来地“被强迫自由”了,感觉上却像是被自由强暴了。小郜合同是想签的,但不是三年而是一年。换言之,小郜渴望的其实是半吊子自由,既保证未来一年在申花有个位子,又希望一年之后能应时而变。显然,“渴望”而不可及。朱骏只给他三年的合同,却没给他“第三条道路”。
可以骂朱骏无耻,骂朱骏无义,但谁说朱骏违规,他拿FIFA规则跟你辩论。况且,申花所做的一切恰是响应了足协“保护球员长远利益,合同切莫一年一签”的动议。在法律上鸡蛋里挑不出戒指。
我说过,转会旧制确实可恶,但随意兴废更可恶,这会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新事端。轻言与国际接轨,貌似“小葱拌豆腐,一清二楚”,非黑即白的推演模式驱逐了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地带。
然而必须看到,无论是俱乐部还是球员,在中国足球伪职业泥潭里浸淫十多年,根本无从适应一刹那间降临的所谓“依法办事”。郜林与申花的合同纠葛表明,在接轨风暴来临时,球员比俱乐部更措手不及。而没有了灰色地带,俱乐部一句放得上台面的法不容情,球员甚至丧失了讨价还价的腾挪空间。
球员利益事实上遭到了双重损害,这是对足协2月4日“接轨声明”的巨大讽刺。
在被冷遇之初,小郜可以用一天数个卑微的短信来软化朱骏的铁石心肠。如今,他眼前有一张不容妥协的铁面:三年合同,签还是不签?
西方人将律师称为“讼棍”,意为这些人可以合法地耍无赖。当法律素养原本就极度低下的中超球员面对俱乐部合法地耍无赖时,谁来扶住他们心中那个倾斜的天平?
或许,我该无赖地说:真正害了郜林的是周海滨。周海滨颠覆了转会旧制,俱乐部防微杜渐,不但给你合同,且变本加厉给你三年合同。郜林遂陷入绝境。
比较搞笑,曾被唾骂不已的“一年一签”对于郜林来说,竟是如此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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