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中“夜店”的麻烦也要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解决,昨天晚上九点,申花俱乐部在这个出人意料的时间召开发布会,就俱乐部自主进行的“夜店门”事件的调查结果向外界进行阐述。而告知的途径就是,通过委托律师在发布会上阅读律师函的全文。俱乐部表示,通过委托律师介入的调查取证,得出:某专业体育媒体在上周五曝出的“某申花高层在夜总会殴打小姐”的消息“完全失实”,俱乐部保留向相关媒体追究责任的权利。此外,俱乐部发言人谢晖表示:“目前球队正在备战亚冠的关键时期,希望外界能够积极配合创造良好的备战环境。
”
律师函全文如下:
上海徐晓青律师事务所钟敏律师接受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上海申花联盛俱乐部有限公司委托就“申花夜总会拳殴事件”通过走访、询问等方式向相关单位、机关了解报道所涉事件的真实性,谨此发表如下律师声明:
2009年2月27日,某报刊刊登了名为《申花大佬拳殴夜总会女郎》的报道,该篇报道原文刊称“……一周前的一个晚上,上海滩伯爵夜总会,一位客人挥拳痛击一位小姐。据透露,打人者乃申花俱乐部董事A,……”另外涉及上海申花俱乐部的描述为“申花方面则想私了”。
鉴于该篇报道设有陈述具体时间段,故律师查证的时间截点为2009年2月15日起至2009年2月25日。受托后,律师赴上海滩伯爵夜总会调查获知,在某报所称2月27日的一周前,上海滩伯爵夜总会的客人与客人、客人与服务员之间没有发生过肢体冲突;另据查在该段时间内,上海滩伯爵夜总会所在辖区的派出所也没有与上述报道相符的报警记录。
上海申花联盛俱乐部有限公司严正声明:对上述子虚乌有的事件申花俱乐部从未有所谓私了的意愿,也未实施过该等行为。
鉴于该篇报道所涉时间、地点、事发经过均属严重失实,已然侵犯了上海申花联盛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名誉权,故本律师保留受托后提起诉讼追究相关自然人或法人法律责任的权利。特约记者陈敏
(责任编辑:胡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