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专电 央视体育频道女记者陆幽状告黄健翔“以泄露原告隐私的方式,捏造事实,诽谤原告”的名誉侵权案昨天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次审理除了法庭调查、被告和原告进行法庭辩论外,原告陆幽还用“核心证据”去确认法律上的“精神主体”就是“我自己”,这是审讯的关键问题。
而且,陆幽一再声明:本人跟前国奥主帅杜伊绝对没有任何“关系”。她表示自己深受黄健翔这篇博文的伤害。“我十几年的努力,我十几年积累起来的观众形象……”说到动情处,陆幽哽咽了。因此,她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还自己以清白。“现在我是以牺牲自己的隐私(宫外孕的事情)为代价来打这场官司……”陆幽请求法院判令“他们立即删除在网上的相关信息,停止对我名誉权的侵害,并做出道歉声明,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0万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目前正受理此案,庭审已经结束,审判结果将在6月之前产生。 (甘慧)
专访
“打这场仗,只是想要回我的名誉”
■ 本报记者 黎晓斌
由于工作的关系,和陆幽有多次见面的机会。印象最深的是2007年女足世界杯,在武汉的一场大雨后,她被浇成了“落汤鸡”,守在球场出口,等待不知道有没有的采访机会。
打通电话的时候,并不是特别想知道所谓的“内幕”,而更想搞清楚,是什么让这个看似文弱的女子毅然拿起法律的武器,去和一个知名人士,去和排山倒海的“非议”打仗。
赢了官司可能输了人生
“希望我的案子能给那些在网络上遭受非指名道姓的人身攻击,包括网络转载攻击的人一些帮助。我要为这些人说话,尤其是女性朋友,我想告诉她们,是可以打官司的,哪怕涉及你的隐私……当所有媒体都在以宫外孕、怀孕等给出标题的时候,我知道我即使赢了官司,可能也要输掉以后的人生。”陆幽说。
昨天法庭外,有人问陆幽还是否单身。陆幽的回答很平静:“我能去谈恋爱吗?有人敢跟我谈恋爱吗?”
“宫外孕”是个商业策划
“黄健翔不是说漏嘴了。欧锦赛洲杯巨大的商业效应面前,他不得不以牺牲我的名誉、一个女记者的清白来作为他的网络营销的手段。为什么是在国家队比赛前夜、欧锦赛前几天?为什么会有一篇120万流量的博客?”陆幽顿了顿说:“因为那是个爆料的黄金时期。一篇攻击中国足球的文章,他损害的是中国足球的利益。那么,是谁获利了呢?”
请别歧视中国足球从业者
“我跟杜伊没有关系,我跟之前网络上传闻的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关系。我们只是正常的工作关系。难道就因为我是做足球的记者,做足球的首席记者,就需要得到这样的逻辑性推理和不公平的对待吗?”
“报道足球是我的工作,我也热爱我的工作,我也热爱中国足球。但长久以来中国足球成为了被人唾弃的对象,难道因为我是干这行的,就要承担被攻击、被污蔑的后果吗?”
我不但要在法庭上找回公道,还要在法庭以外证明自己的清白。” ——陆幽说
黄健翔律师:不出庭不等于示弱
记者:两次开庭,为什么黄健翔都不露面呢?
赵律师:两个原因,一是因为黄健翔工作很忙;二是因为他已经把这个诉讼全权委托给律师。可以这么说,黄健翔不出庭应诉,并非示弱。此前他对网上的评论不发表意见,也并非示弱。
记者:黄健翔认为自己侵权吗?
赵律师:根本不存在侵权。黄健翔的博客后有很多网友的评论,那是网友的事,与黄健翔无关。
记者:陆幽称这个博客事件是黄健翔的商业策划,为的是欧锦赛的商业利益。
赵律师:她有证据吗?法庭是相信证据的。我们相信法庭会给一个公正客观的判决结果。 (京华)
关键材料
①央视派出的证人、证言、还有录影带
——证明黄健翔博客中提到的“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就是陆幽
②陆幽提供的个人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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