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 范志毅和前妻李某的财产纠纷案目前已进入执行阶段。记者近日从相关渠道获悉,申请执行人、范志毅的前妻李某已向徐汇区法院申请执行,法官传唤范志毅到法院落实执行款项,但范志毅表示目前尚无经济能力履行已生效的判决。
申请执行人李某要求范志毅履行已生效的判决内容,共计2413949.72元。徐汇区法院于2008年9月16日一审审结该案,判决内容包括:一、被申请人范志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请人200万元;二、范志毅自2007年5月1日、2008年5月1日起各自以100万元为本金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4倍支付申请人至判决生效时止的利息;三、如范志毅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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