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讯 一.时间
2009年10月28日至11月7日。
二.地点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三.主办单位
中国体育新闻工作者协会;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
四.承办单位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体育局;
上海美月之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协办单位
人民日报海外版。
六.项目设置
1.跑马山登山比赛;
2.七色海原始森林徒步穿越比赛;
3.木格措牛皮筏竞渡比赛;
4.雅加埂雪域负重登山比赛;
5.燕子沟自行车比赛;
6.贡嘎山温泉寻宝比赛;
7.海螺沟冰川穿越比赛;
8.民族舞蹈比赛;
9.民族服饰着装比赛;
10.打火镰取火煮茶比赛;
11.打酥油比赛;
12.雪域风情摄影比赛(评选项目)。
七.比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二)预赛将分别在五个预赛区举行。每个预赛区分别选拔出一支队伍参加2009年10月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举行的决赛阶段的比赛。
(三)预赛阶段的比赛细则详见《2009年国际丽人雪域风情挑战赛预赛阶段竞赛规程》。
(四)决赛阶段的比赛按《2009年国际丽人雪域风情挑战赛比赛规则》执行。
(五)决赛阶段的比赛所需器材、设备及竞赛用品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六)各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捡录,3次点名不到者,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
(七)比赛分组和出发顺序,由队长在检录时抽签排定。
(八)各队自行确定上场比赛人员名单,并对此名单负责。各队参加每项比赛的报名单须于比赛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报裁判组,否则按前一项比赛的参赛名单顺延。
(九)各队参加每项比赛的服装必须一致,同时必须统一穿戴组委会提供的号码布或竞赛专用服装。
(十)比赛的中断与继续
1.当天气或地面条件阻碍比赛正常进行或使比赛不能继续时,总裁判长有权决定中断或取消该项比赛。
2.中断的比赛再次恢复时,各队仍以原参赛队员参加,否则取消该项比赛成绩。比赛中断前已退出比赛和取消比赛资格的队伍或人员不能继续参加该项比赛。
八.组队资格
(一)国内队伍通过五个预赛区选拔产生。
(二)境外队伍由组委会直接邀请参赛。
(三)每队由6名选手组成(含队长1人)。
九.决赛报名日期
决赛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0月01日。
十.报到
参加决赛的队伍,具体的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成绩统计
(一)项目分类
1.“A类项目”—— 同时统计个人成绩与团体成绩的项目:跑马山登山比赛、七色海原始森林徒步穿越比赛、雅加埂雪域负重登山比赛、燕子沟自行车比赛、海螺沟冰川穿越比赛。
2.“B类项目”——只统计团体成绩的项目:木格措牛皮筏竞渡比赛、贡嘎山温泉寻宝比赛、民族舞蹈比赛、民族服饰着装比赛、打火镰取火煮茶比赛、打酥油比赛。
(二)成绩统计办法
1.“A类项目”
①按每名队员参加“A类项目”每项比赛获得的名次核算成该项目得分。第一名得“N+1”分、第二名得“N-1”分、第三名得“N-2”分,依次类推。“N”为参加该项比赛的运动员总人数。如名次并列,得分为:并列名次积分的平均分,无下一名次。
②每队前四名运动员的得分之和,为该队在该项比赛中的得分。
③每名运动员参加“A类项目”各项比赛所得分的累积分为该运动员的个人成绩。
④每队参加“A类项目”各项比赛所得分的累积分为该队“A类项目”得分。
2.“B类项目”
①按每队参加每项比赛获得的名次核算成该项目得分。第一名得“N+1”分、第二名得“N-1”分、第三名得“N-2”分,依次类推。“N”为参加该项比赛的队伍总数。如名次并列,得分为:并列名次积分的平均分,无下一名次。
②每队参加“B类项目”各项比赛所得分的累积分为该队“B类项目”得分。
③“B类项目”只统计团体成绩,不统计个人成绩。
(三)成绩确定
1.个人最终成绩为每名运动员参加“A类项目”各项比赛所得分的累积分。如积分相同,以获得各项比赛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积分相同,以获得各项比赛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如仍无法确定成绩,由组委会组织积分相同的运动员抽签确定最终成绩。
2.团体最终成绩为每队所获得的“A类项目”得分与“B类项目”得分之和。如积分相等,以获得各项比赛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积分相同,以获得各项比赛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如仍无法确定成绩,由组委会组织积分相同的运动队抽签确定最终成绩。
十二.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团体成绩录取前三名,分别获得奖金如下:
1.第一名:奖金100000元人民币;
2.第二名:奖金80000元人民币;
3.第三名:奖金50000元人民币;
(备注:1、上述奖金为全队的总额;2、各队依据每名运动员的表现自主决定分配比例;3、组委会统一代扣代缴相应的税费。)
(二)个人成绩录取前六名,分别获得奖金如下:
1.第一名:奖金15000元人民币;
2.第二名:奖金12000元人民币;
3.第三名:奖金10000元人民币;
4.第四名:奖金8000元人民币;
5.第五名:奖金6000元人民币;
6.第六名:奖金4000元人民币;
(备注:组委会统一代扣代缴相应的税费。)
(三)其它个人奖项
组委会与部分新闻记者和裁判员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相关机构的代表,成立评奖机构,分别评选出:最佳丽人奖、最佳拼搏奖、最佳摄影奖、最佳交流奖、最佳风尚奖、最佳网络人气奖各一人,获奖选手每人获奖金2500元人民币(组委会统一代扣代缴相应的税费)。
十三.其它事宜
(一)赛事期间组委会为所有参赛人员投保五十万元人民币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医疗险。
(二)服装及装备的广告及内容应符合组委会的规定和要求,未经批准的广告不得带入比赛场地。
十四.本次比赛设仲裁委员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本次比赛组委会。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