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已经有6个省公布第十一届全运会的奖金数额。其中江西省的冠军为25万,比十运会时提高了10万。福建十运会奖金为16万,十一运会上涨到30万左右。此外,山东25万、云南23万、贵州20万、重庆20万。
记者从省文体厅获悉,我省早在两年前就出台了奖励办法,在第十一届全运会决赛中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其奖励标准分别为:第一名18万元,第二名9万元,第三名5万元,第四名2万元,第五名1.5万元,第六名1.3万元,第七名0.8万元,第八名0.6万元。
运动员在第十一届全运会决赛中取得多项名次,按所获名次的奖励标准累计奖励。教练员与所培训的运动员同奖。
在第十届全运会夺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在第十一届全运会再获奖牌的(其所获名次必须高于第十届全运会名次或持平),除按第十一届全运会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外,金牌另奖励9万元、银牌另奖励4.5万元、铜牌另奖励2.5万元。
省文体厅竞技处处长叶志春表示,我省在全运会上的目标依然是力保金牌,但在奖金方面不会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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