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到如今,不免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探究一下,到底是谁坏了所谓的规矩?
是辽足吗?人家俱乐部在这次的戴琳转会问题上严格恪守足协制订的“球员36个月保护期”政策,并将其作为武器有理有据有节地力争。
是申花吗?人家朱老板就是个商人,在不违规的情况下获取利益也说得过去。况且,他这次意欲凭一己之力砸碎中国足坛现有转会制度的“潜规则”,这事可不是光有胆子就能干出来的,足坛诸侯还在那“众怒”,好意思吗?
是戴琳吗?人家小伙子只是想踢球,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出此下策,还不一定是本意。说破天也不是什么滔天大错,却一不留神沦落成了“不讲究”的代名词。各位,忍心吗?
说到底,这桩糟心转会元凶的帽子,还真就得扣到足协头上。当初是谁制订了这漏洞百出的转会政策?又是谁在出了问题之后左顾右盼不能自圆其说?就算戴琳最终转会不成,今后迟早有王琳、张琳、刘琳前赴后继!
现在,足协最终的裁决还在酝酿中,而结果也只有两种,要么继续装聋作哑,要么新规破茧而出———后者的可能性显然要比前者小很多。但不管结局最终如何,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事让足协整的,越来越有大海的感觉了。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