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则来自坊间的消息:山东全运足球队如果能够卫冕,将得到50万人民币外加一套住房的奖励。房子是一个变量,按照济南的均价以及一个一室一厅的结构算是折价30万,这样一个冠军成员的有形资产就是80万人民币了。
多大的能耐赚多大的钱,这是社会的公认。于是问题就来了,这样没有什么观众的U20的比赛,能比职业联赛更好看,能比获得世界冠军更具有意义?媒体采访时,一名山东全运队球员说:“和奖金相比,其实大家更看重的是精神方面的荣誉。”从小踢球的孩子,天生能有已经成为体坛印钞机的老虎伍兹对于竞技的觉悟?显然是扯淡,说套话的孩子远远没有那种回答“为了给家里买房子”的质朴可爱。打开天窗说亮话,现在的这些孩子就是为了这第一笔大额收入而拼搏,而相关部门也知道,物质奖励才是最管用的一针鸡血。巨额悬赏,成了不能公开,但是心照不宣的规矩。
于是,球场成为了利益场,一个个拼到眼睛红到出血,而裁判做出的任何一个手势似乎已经不再仅仅是竞技裁决,任何一个判罚在双方眼中恐怕都能量化成金钱的得失。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球员会奔出150米的距离去攻击一个裁判,而且连作为成年人的教练员也会难以自己。心理学家早就证实,金钱的得失的确可以轻易令大多数人转换喜怒哀乐,这比起那精神荣誉更容易带给人切身的体会。
常人爱财,这本是天性。竞技并非不能有金钱的参入,但是当金钱悬赏用来吊着竞技者的心思时,这已经是对于人性的侮辱,而一般人在合法的状况下也的确是难以抗拒这样的悬赏。球员被巨额悬赏染红了眼睛,从而激发出斗志,这对于全运会足球赛而言,多少是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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