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讯 (搜狐体育 黎晗 8月4日北京报道)今天下午,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在“全民健身日”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酝酿已久的《全民健身条例》将出台,届时全民健身将有法可依,得以长效化。
自1995年6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来,我国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但全民健身缺乏法律规范。近年来,国家体育总局与国家有关部委就制定《全民健身条例》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文字部分已经基本成熟。该条例的制定、颁布将为为全民健身长效化机奠定法律、法规基础。
去年1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全民健身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其中第十三条明确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健身宣传、教育和活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结合自身条件积极参与。”这一征求意见稿还表示“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并免费提供健身指导服务。鼓励其他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
刘鹏表示,在《条列》的指引下,总局将继续加大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场所;继续加大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工作力度,将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规范管理,将之纳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范畴;将继续结合各地区特点,加强群众身边体育活动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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