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甘慧报道 对年仅14岁的足球少年母诗灏施暴、致使其不治身亡的重庆九龙坡区杨家坪中学教练林某某,将为自己的暴行付出惨痛的代价。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林某某可能会被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母诗灏是重庆杨家坪中学初一年级的足球特长生。不幸发生在7月24日中午,当时教练林某某让孩子们在39摄氏度的高温下跑7圈。中途跑去厕所并直到别人跑完才出来的母诗灏被林某某逮了个正着,林某某认定他偷懒而对他残忍施暴,一脚踹到这个不满14岁小孩的胸部,母诗灏躲闪不及后脑勺着地,随后林某某又补踹了两脚走开,而此时母诗灏已经嘴角发黑。
一位目睹母诗灏被打情形的同学说:“教练一脚踹倒了他,母诗灏后脑勺着地当时就昏过去了,教练以为他是装的,又抬腿向他身上踢了几脚然后走了。后来我们看母诗灏嘴唇发紫,就报告了学校。”
事后,母诗灏被送往重庆西南医院,诊断结果为肾、肺出现不同程度损伤,小脑深度出血,大部分脑细胞死亡,处于昏迷状态,有可能变成植物人。8月17日,母诗灏在医院中停止了呼吸。
根据我国《刑法》对于类似事情的处理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致人重伤、手段特别残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教练林某某将为自己的冲动付出惨痛代价。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