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牙买加媒体报道,一家中国公司希望与“闪电”博尔特签订一份为期五年、价值1.15亿美元的合同。该公司还十分大方地给这位田径巨星分股份的机会。如果博尔特本人同意,该合同将有望在数周内签定。不过,博尔特昨天通过自己的经纪公司声明,他并不打算同中国公司签订合同,1.15亿美元的收益不会进入他的腰包。
声明称:虽然有中国企业向他们发出代言合作邀请,但是博尔特与彪马公司有合约在身,而且该合约明确限制竞争对手的广告合作,此事本身有炒作嫌疑,博尔特与彪马公司的合作到2010年到期,届时,自由身的博尔特可以与更多公司寻求合作。
这笔合约由博尔特在中国的经纪公司AMG负责谈判。该公司从去年就已经开始了与中国公司商议合作的相关事宜。公司CEO威廉姆斯说:“八个月以来,我们收到了好几个合作意向,最终经过多方面的考虑确定了这一家。”不过,威廉姆斯并没有透露这家公司的名称以及所属领域,但他表示,签订了这份五年合同后,博尔特五年共将得到1.15亿美元,并具有让这家中国公司在国内外的销售额超过3亿美元的市场潜力,而博尔特每年将能拿走2300万美元的赞助费。
相比北京奥运会前,彪马与博尔特签订的每年150万美元合同,这份来自中国的合同实在是贵得离谱。不过在威廉姆斯看来,这一点都不贵,根据一家欧洲公司在博尔特北京奥运会夺得三枚金牌后所做的媒体市场价值调查,博尔特身价达到3.58 亿美元。
其实,博尔特目前已经与中国公司有过商业合约。此前,博尔特在内地某门户网站独家开出中文博客,据传该网站付出的代价是每年20万美元至40万美元。
(骆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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