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我们现在只是接到了吉林俱乐部的口头说明,在没有见到书面材料前我不能回答吉林队和黄健华的合作到底是采用的哪种形式。但是《中国篮协俱乐部股权转让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没有发生改变。”就目前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吉林东北虎俱乐部股权转让一事,篮管中心CBA联赛办公室主任张雄昨天在电话中对记者如是说。
《中国篮协俱乐部股权转让暂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外资企业不得独立注册成立CBA、NBL或WCBA联赛俱乐部,也不得成为CBA、NBL或WCBA俱乐部的控股股东。黄健华的外商身份是否会影响到吉林队的股权转让?张雄对此如此回应:“吉林队口头申报说的是商务合作,所以媒体不要总抓住股权转让这个说法不放。”当记者问篮管中心是否会因此对相关管理办法做出调整,张雄给出了否定回答:“俱乐部股权转让管理办法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改变。”(综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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